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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太过时了!
现在抗菌药物使用执行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给药方案
1. 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 1~2 小时开始给药。
2. 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 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 48 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 48 小时。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没有感染症状的,术后不管使用几天都属于预防用药,所以要统计“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疗程合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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