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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古木迷思

[正式赛场] 【SIFIC版主大乱斗】直播间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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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999欣欣向荣


国家倡导的垃圾分类政策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我们也在提倡输液瓶袋需要单独分类回收
我们回到正题,垃圾分类优点:可以使更多的垃圾成为资源,充分再利用,对环境有很大的帮助。1.节约资源;不浪费;2.减少环境污染;3.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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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荷儿


各位辩友好,我是正方荷儿。
我方论点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应该单独分类回收
根据国家前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5年“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答复:使用后的各种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是,虽然玻璃输液瓶和塑料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且可回收,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比如进入玻璃加工厂、塑料加工厂重新制作成其他产品。
因此,我方认为,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只有单独回收,才能保证交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符合要求的再加工,既保护环境又不资源浪费。如果不单独回收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则极有可能被不法商贩丢弃或售卖,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危害健康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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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小点点


对方辩友很明晰
国家前卫生部办公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5年“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答复:使用后的各种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是,虽然玻璃输液瓶和塑料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且可回收,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所以我方观点认为:输液瓶袋无需分类管理,直接投入可回收垃圾。1.可回收垃圾是不会用于原用途的,因为他需要回收,既然国际统一回收,必然最好了可再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我们的输液瓶瓶袋是药监局严格监管的产品。其程序设计严格规范。
2.对方辩友说——如果不单独回收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则极有可能被不法商贩丢弃或售卖,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危害健康的隐患。我想问对方辩友,大家医院一直都在规范管理医疗废物,3.15曝光的那么多的医疗废物难道是大家将医疗废物混放而造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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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小猴子波波

说到315曝光,对方辩友,我想问一下,目前我们医院这样管理的情况下,仍然会导致315曝光的情况出现,如果我们不这样的管理,那么,后果不堪想想。因此,将之分类,也是为了流向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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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荷儿

流向和处理是监管的内容,不属于我们本次辩论的主题。我方认为分类是规范处理的第一步,如果一股脑儿投入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塑料制品混在一起,如何保证“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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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男丁格尔


那么请正方解释一下,究竟想说什么?不算可回收垃圾算什么垃圾?难道医院玻璃瓶和塑料输液袋还要单独分类?正方认为国内医院,垃圾究竟分几十类才算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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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小猴子波波


另外,如果如对方辩友所说不分类,无外乎对方辩友认为是未被污染,那你如何来判断它是否未被污染,因为我们知道医疗机构的细菌,病毒等污染环境物表,且是肉眼看不到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忽视了肉眼看似未被污染,真实情况可能存在病原体污染,若不进行分类,与生活垃圾混放,如何保证处理时不交叉感染呢。因此,我们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单独回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也是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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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小点点


对方辩友
我想问你们如何判断是污染的?你们可以用肉眼看到细菌才将它们分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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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小猴子波波


所以呀,我们实际工作,是吧肉眼可见的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的作为感染性废物,把肉眼未见的视为未被污染,单独分类回收,这就是让其有别于普通的生活垃圾呀。因此,需要分类单独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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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荷儿


当然是用肉眼判断,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输液瓶输液袋或是其他物品发生血液体液污染,医务人员都会第一时间看到并作出判断,这个也是诊疗工作中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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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小点点


对方辩友
我想你们偷换了概念,我们辩论的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袋不包括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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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紫陌红尘


既然判定为未被污染,那因为担心感染而再单独分类,对方辩友不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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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持人—辩论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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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999欣欣向荣


各位辩友好,我是正方999欣欣向荣
我方论点: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应该单独分类回收。
我方认为,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只有单独回收后,交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再加工处理,既环保又不会浪费资源,利国利民。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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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小点点

各位辩友
我是反方小点点
我方观点使用后的输液瓶袋不应单独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了,我们就可以直接按可回收垃圾进行管理,减少环节,可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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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方总结陈词—荷儿

各位辩友、大家好!我是正方辩手荷儿,很荣幸由我代表正方做本场辩论赛总结陈词。本次的辩题是“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是否应该单独分类回收”。虽然国家在2017年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使用后未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但是由于当下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其中的可回收垃圾似乎可以涵盖输液瓶输液袋,遂引发出不同的声音和争议,才有了我们本次的辩论赛。我们正方队员们通过查找资料、充分讨论、积极准备,分别从政策标准、环境保护、实用性、分类带来的有利效果以及不分类导致的危害等方面阐述了论点。
我方论点是: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是否应该单独分类回收。现将正方组观点及参赛感想总结如下:
1.以国家政策为标准:国卫办医发2017-30号,“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第二条、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明确指出: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且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就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在分类投放要求中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显而易见,由于其环境的特殊性,医疗机构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不同于普通生活垃圾的。
2.以环境保护为目标:垃圾分类可以使更多的垃圾成为资源,充分再利用,对环境有很大的帮助。主要体现在节约资源、不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变废为宝。通过对各种垃圾分类收集、存放,能大大减轻医废处理负担。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样,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也需要科学分类,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塑料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且可回收,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比如进入玻璃加工厂、塑料加工厂重新制作成其他产品。如果不单独分类回收,流入社会,容易危害社会及居民的安全。比如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则极有可能被不法商贩丢弃或售卖,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危害健康的隐患。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管理。因此,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只有单独回收,才能保证交由有资质的厂家进行符合要求的再加工,真正做到既保护环境又不资源浪费。
3.以职业防护为己任:根据大量的职业暴露数据及鱼骨图根因分析中不难看出,在实际工作中,不正确分类是造成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的主要风险点之一,如果我们按照规范正确分类,则可以大大降低职业暴露发生的风险!通过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单独集中回收处置,在一定程度可以减少因混放导致的职业暴露。


感想:其实,辩出输赢决不是辩论本身的宗旨,“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辩论的目的是以辩论形式充分展开对立双方的观点、相互比照、以利接通进而趋近真理及更加可行的线路,这才是辩论赛最真实的意义。不论是正方队友还是反方辩友,大家在一起辩论就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辩论的是学术,收获的是友谊、是知识!感谢SIFIC平台,感谢主持人!感谢我方和对方辩友!祝大家共同进步!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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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2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方总结陈词——safihu


各位评委,双方辩手:
大家好!
    首先谢谢大家给我机会参加辩论。我要对我方在陈述阶段和自由辩论阶段做出总结,并进一步说明我方的观点。
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不应该单独分类回收。输液瓶、袋无需分类管理,直接投入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是不会用于原用途的,通过统一回收按要求进行可再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我们应根据废物的分类建议进行分类,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而不是根据用途不同进行单独分类管理,这样将增加回收成本,影响回收率,导致更多的废物不能进入回收环节,输液瓶、袋不适于具有感染风险的感染性废物,而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单独回收和管理必将会增加回收中工艺环节,增加回收环节人员工作量如果这类可回收物具有感染风险是否会增加暴露风险,更何况该类废物属于可回收物不是感染性废物,我们应该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去处理该类废物。
正方观点依据是《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实施方案》,请注意是生活垃圾,并没有“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事情。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我方强调只要处置路径一致的,就可以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输液袋单独分类。对方对于混入生活垃圾,可能被不法商贩丢弃或售卖,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危害健康的隐患。但是,曝光的那么多的医疗废物的问题那首先得是医疗废物,而不包括未污染的输液瓶、袋。
    我方一直围绕“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不应该单独分类回收”这一观点,用各种事实及理论进行论证,下面是我对于我方论点的补充解释。“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不应该单独分类回收。“并非不支持国家的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理的管理要求,而现在垃圾过多和目前医疗机构垃圾已经分的一塌糊涂不无关系。在本就增加负担的基础上还要给国家增加负担,这不是环保,而是添乱了。纵观全球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生活垃圾分4类的做法,无论哪种垃圾,如果回收再利用的话都需要无害化处理,而不是直接使用。所以不存在混在生活垃圾中就一定有风险。何况将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从医废中剔除出去,并不代表要单独分类收集,对于如何判断是是否污染的问题,可以用肉眼看到细菌才将它们分类了?那我们也想问问对方辩友,你们又如何判断是否污染,如果都没法判断,那就都按医疗废物处理了,没有必要继续讨论,所以对方辩友不是自相矛盾?我们并不是要照搬已经存在的条条框框,我们可以自己思考事情的对错,在我们的工作中真正需求是什么,所有不合理的规定或者要求也是通过不断的思考、争辩来进步的。
综合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总结和最后对于各自论点的一点补充,相信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我方的“临床使用后的输液瓶、输液袋不应该单独分类回收”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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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木迷思 于 2019-11-3 20:52 编辑

评委点评——臻臻

双方的辩论都很精彩,使我们对一个已经实施的法规有了新的认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在医院里是不是要单独对待,双方的立论依据都是一致的,即这一类垃圾如果不单独回收,是不是危害更大

主持人最后对双方的观点进行了梳理,争论的焦点围绕以下两个关键问题:①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比其他生活垃圾污染了更多的病原菌?②混入生活垃圾会不会导致输液瓶输液袋的非法再利用?

正方因为有国家法规做支撑,气场很足,但是除了列举法律法规,整场辩论并没有看到有说服力的依据。999欣欣向荣版主提到的“医务人员手污染导致输液瓶输液袋沾染了更多的细菌”,荷儿版主提到的“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可能会进入玻璃加工厂”,二道桥的羊肉串版主提到的“降低职业暴露风险”,并没有解决以上两个问题。如果再深入讨论,说服力会更大。

反方逻辑较清晰,观点明确。小点点版主对正方的立论逐个击破,生活垃圾的分类就已经明确了不同的处理方法,紫陌红尘版主提出“只要处理路径一致,就能统一回收”。男丁格尔版主讲事实,摆证据,让反方的证据更充分。这些都是在辩论中的亮点。

辩论就应该跳出常规框架,必要时挑战权威。规范不能成为束缚我们思想的枷锁,Safihu版主说的好,在我们的工作中真正需求是什么,所有不合理的规定或者要求也是通过不断的思考、争辩来进步的。在尊重规范的同时,如何让工作流程更顺畅,让工作环境变得更好,是我们在实施每一个感控措施的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当然,由于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关于垃圾分类的硬件软件都还没有很完善,回到分类的初衷,不管分不分类,我们都要以垃圾减量化、无害化为最终目标。

(另外,我是站反方的,欢迎正方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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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木迷思 于 2019-11-1 09:53 编辑

评委点评—小雨点儿


感谢双方辩手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辩论赛,双方观点,针锋相对,你来我往,各抒己见,斗智斗勇,高潮迭起,精彩纷呈,难分伯仲。
感谢主持人的邀请,为本次辩论做一个简单的、非常业余的点评,同时也是跟大家一起学习的过程。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不当之处,望海涵。
1、本次辩题,看似对立,实则是对立统一,并非简单的非黑即白。
2、“辩”的阶段,大家还是显得有些谦虚,对于对方提出的问题采取避让的态度,正面回答的不多,当然这也给了对方层层紧逼的机会;对于对方出现的漏洞,如果借题发挥,穷追不舍,往往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可以再辩论的发散一些,比如分类的目的是什么?利弊在哪里?分类能不能阻止外流等等
4、辩论前各组辩手可以适当做分工,有理有据,准备充分,避免仓促应战。
5、不要掉进对方挖的坑,更不能直接把自己埋了,出现自相矛盾的表述,会让对方抓住不放,穷追猛打。
6、不要对细枝末节的问题做过多的纠缠。
7、团体协作方面有待提升。
通过本场辩论,我们对问题的认识更加透彻。花落谁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大家一起为了自己的立场而打拼的过程,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的收获。辩论,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过程是否完整,不仅要征服对方,而更多的征服是受众。我相信,坛友们会为自己认同的一方给予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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