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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院感小哥 于 2016-12-6 09:00 编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
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
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
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
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
见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
0.1×109 /L)持续时间超过 7 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
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
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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