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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叶草 于 2016-9-13 23:06 编辑
父亲被蜱虫叮咬后患上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布尼亚病毒感染,很快不治身亡。在父亲生命最后一程,儿子张强(化名)一直在身边照顾,遗憾的是,张强在送走父亲后很快发病,最终也离开人世。张强亲属认为,医院未尽到告知护理人员防护的义务,将合肥某医院(下称合肥医院)告上法院。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儿子照顾父亲后也身亡 张强的父亲张林(化名)因被蜱虫叮咬产生发热症状,后在金寨县治疗未见好转,于2013年9月2日转至合肥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病情发展迅速,两天后开始咯血、便血情况。同年9月7日张林出院,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林住院期间,张强及其哥哥张红(化名)一直陪护照顾张林,并处理父亲丧葬事宜,二人在父亲发病及发丧期间均与其有密切接触。 张林去世后几天内,张强、张红均出现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当年9月13日张强因发热伴胸闷至合肥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委托省疾控中心对张强血液样本进行新型布尼亚病毒抗体检测。疾控中心对送检的两份张强血液样本检测结果为阴性。同年9月21日,合肥医院确诊张强患有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并转入ICU治疗。次日,张强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张强的家属要求合肥医院、安徽省疾控中心赔偿未果,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合计84万余元。 医院被判赔近47万元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了相关鉴定,鉴定意见为,张强的死亡原因不排除系感染新型布尼亚病毒引发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另外,一审法院查明,根据卫生部办公厅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无需对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患者实施隔离。在抢救或护理危重病人时,尤其是有咯血、呕血等出血现象时,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病人血液直接接触。研究发现,该病的急性期病人及尸体血液和血性分泌物具有传染性。 法院认为,张强的父亲存在咯血、便血等病情,张强作为缺乏相应医学知识的陪护人员,与病人血液等密切接触时,医方应告知加强个人防护,特别要避免与病人血液直接接触,而医院未尽到高度审慎的护理防护告知义务,故认定合肥医院存在过错。 省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和检测方案告知上存在过错,但考虑到该检测结果在合肥医院对张强的病情判断并未形成影响,且其与张强之间并未形成医疗服务关系,故省疾控中心无需就张强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合肥医院未尽到完全、审慎的护理防护告知义务构成侵权行为。一审法院判决,合肥医院赔偿张强家属各项损失合计469641.03元。张强家属和合肥医院均提出了上诉。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感染纠纷案件也给我们敲了一个警钟!对于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对陪护和家属做好个人防护的宣教非常重要! 以前的医疗纠纷,大多涉及到患者本身,但此次布尼亚病毒感染涉及到陪护。作为陪护,没有与医院产生合同关系,也被告上了法庭,这件事,大家如何看待?对我们今后的感控工作又有哪些启示?欢迎大家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