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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娃娃哈

请问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必须毁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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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光是卫监所,还有药监所每次检查都要查毁形登记本,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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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尼姑 发表于 2015-6-4 10:30
我们是不毁型,分类放置后由专门的医废收集公司收购

这个问题讨论多次了,严格按法律、法规办没错,疾控、执法等部门也许没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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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洁阿姨确实没我们认识深,我们以前每年两次培训,平常都督导,但总有人拿出去卖,一旦罚款好就不干了,我们不要求消毒,但要剪断,县医院执行难度大,几乎是院感科督导。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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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毁形,防止流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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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1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发表于 2015-6-3 11:29
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给他们看。

铿锵有力、赞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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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5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讨论中学到了许多啊,谢谢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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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每次卫生执法、环保局什么东东来检查都说的要毁型、消毒、登记等等,无语啦,迫切希望各省卫计委、环保局与省执法系统进行及时沟通,统一督查标准,不然弄得下面各级医疗机构的人员很彷徨无奈,这个来这么说;那个部门领导来又这样要求,还动不动就开罚单、写整改书不知道怎么做才符合所有不同上级领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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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9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市可是配备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但人家可牛啦——只收医院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叫医院自己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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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杜鹃鸟 发表于 2015-6-4 11:14
不光是卫监所,还有药监所每次检查都要查毁形登记本,真是无语

卫监所以及药监所也需要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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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5-6-24 15:38
卫监所以及药监所也需要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啊!

是啊!那就不是我们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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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毁形、焚烧、消毒后集中填埋等处理 ,均会增加二次感染的机会。应由相关部门集中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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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发表于 2015-6-3 11:33
你自己亲生做过这件事吗?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空想,要为临床护士想想!按照《医疗卫生 ...

老师您说的太好了,确实要为临床同志多考虑,请问您们要求把输液器尖端剪掉放利器盒吗?我觉得也不合理,又增加工作量,拔个针要剪上头又要剪下头还有进行手卫生,给病人压的棉球还不知放到生活垃圾还是医疗垃圾桶里,护士感觉好麻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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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3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963382561 发表于 2015-6-29 21:07
老师您说的太好了,确实要为临床同志多考虑,请问您们要求把输液器尖端剪掉放利器盒吗?我觉得也不合理, ...

输液器尖端是要剪掉放利器盒的,要不然会增加职业暴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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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txyy_ygk 发表于 2015-6-30 09:02
输液器尖端是要剪掉放利器盒的,要不然会增加职业暴露的风险。

谢谢老师的解答,但是剪的过程也增加职业暴露的风险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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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1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不需要毁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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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回收公司的不要毁形。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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