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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花生 于 2013-10-31 21:57 编辑
近期对我院RICU 2例艾滋病患者呼吸衰竭抢救后感想:报告制度出问题了,为何发现艾滋病患者的第一时间不通知在临床一线抢救的医护人员?
自从收治了2名呼吸衰竭的艾滋病患者(入院时不知道,化验后也不是在第一时间知道的)。2例患者都是因为呼吸衰竭由县市级医院转到我院急诊科,由急诊科转到RICU(1例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1例给予经口插管后接840呼吸机)。入院常规行HIV检查,结果均迟迟不出。其中1例是出院后我院传染办给我们电话,让补报传染病报卡,说是出院的某患者是艾滋病;另1例是HIV可疑阳性,1周后疾控中心才确诊的。 我们面对死神的无畏,对患者的一视同仁时刻温暖着患者的心;然而面对高危患者谁来温暖医者心?
思考:如果化验室第一时间看到HIV可疑阳性,在上报疾控中心的同时,是否应该通知科室的负责人或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利:1.病人能及时得到合理用药和指导治疗思路,2.能把警报级别提高,让医护人员加强标准预防和职业暴露防护,从而将针刺伤的伤害降低到零?)
医院行HIV检查,筛查出了阳性或可疑阳性患者,难道只是为了上报疾控中心?希望我们院感的领导和同道们呼吁一下,能否将艾滋病预防警报提前,预防级别提高?在保护患者隐私的同时,不要伤害了无辜的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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