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大漠驼铃声

血液标本处理流程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标本流程图图文并茂,一目了然,感谢老师奉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正须要这些内容,下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收藏了,谢谢老师的无私奉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认真学习了。准备与检验科主任沟通,照老师的流程图把我们医院血液标本的处理规范一下。学以致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距离规范处理血标本还有一段距离呢,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雨飞飞 发表于 2014-2-8 10:2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 ...

同感,希望能有进一步的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血标本处理流程,值得一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血液标本应该不需要这样处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心想事成 发表于 2014-2-19 10:16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 ...

血液标本不用处理的理由是什么?不是高危险?还是没有病原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是保洁员在处理?锅子很大。还是浸泡比较好点,虽然这是物理方法,可觉得更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2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liuli_271200 发表于 2014-2-22 10:27
好像是保洁员在处理?锅子很大。还是浸泡比较好点,虽然这是物理方法,可觉得更脏。

浸泡的处理可能会更麻烦的,从感观上也觉得太恶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23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9954666 发表于 2014-2-11 14:46
耐高温高压,垃圾袋得多少钱呀,我们是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给我们提供,不能高温

只要是标准的医疗垃圾袋是可以高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2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haohaoxuexie 发表于 2014-2-8 09:35
大医院每天要抽多少血,这样一锅一锅的消毒灭菌废弃标本,得消毒灭菌多少锅,专人不停的干这事吗?太费事了 ...

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因为标本的多少和医院的大小来定论,而规范是统一的,医院大废物多,那你就要处理的多,投入也多些,这不能成为变相处理的理由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驼铃声 发表于 2014-2-23 09:15
只要是标准的医疗垃圾袋是可以高温的。

谢谢老师!我们也试了,医疗垃圾袋能高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我们要向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谢谢老师的回帖,正因为图示清楚明了,一看就知道,才有那么多的议论。老师说了以后我清楚了很多,再次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标本存放,血液管子上用什么覆盖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29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的水仙 发表于 2014-2-28 14:50
请问:标本存放,血液管子上用什么覆盖的呢?

我们用的是专门的标本存放盒,上面有封口胶垫,并且盒子是带盖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