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弯弯的月亮 于 2016-1-21 14:12 编辑
我是正方,剑指69楼热带雨林老师的观点:
手卫生包括包括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啊,咱们辩论的是“门诊检验采血人员是否需要进行手卫生”,洗手只是其一,你要觉得洗手不够的话,接着快速手消毒啊。
你的1条“美国CDC报告称:干燥几个小时就可以使病毒减少90-99%的活性,只有带病毒的感染者的血液或体液从一个人体内直接进入到另一个人体内时才能传播”,检验科人员采血是一个接着一个啊,不会隔几个小时采下一个啊,如上一个的血液、体液污染了你的手,接着采,那就接着污染了下一个病人啊,而且采血是侵入性操作,那感染的几率有多大啊。 你的2条,日常生活中的接触能否传染艾滋病不是咱们讨论的范围。 你的3条,“不在实验室环境或者不在密闭环境(比如针筒、针头)中,HIV是无法保持活性的,所以你不能从一个暴露在空气中没有生命的物体上感染HIV。”检验科采血人员接触的是活生生的人啊,而且就接触针头针管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