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hina 发表于 2009-3-31 09:53

原帖由 红梅花儿开 于 2009-3-31 09:21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感染管理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做到位呢?真是让人做得没能信心了。
大家要有这个思想准备:医院感染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卫生部质量管理的重点,医疗纠纷的热点,其实也是接轨当今的理念-患者安全第一!

清丽幽妙 发表于 2009-3-31 10:12

血液透析是一高风险的作业,管理不严格会出现感染危险,由于病人经济方面的原因、血透室效益、患者又想透析、还想省钱,国家虽然出台了可复用透析器相关规定,但是个别医院清洗消毒不过关、问题就出来了,作为感控人员责任重大,防不胜防!

一片云儿 发表于 2009-3-31 10:19

的确是这样,我是今天上班在汽车上听到新闻的,马上从论坛上查阅到了新闻,将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院感工作尽管领导重视不够,我们还得竭尽全力去做好它,谁让我们爱上了这一行呢。

茶语 发表于 2009-3-31 10:19

原帖由 icchina 于 2009-3-31 09:53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要有这个思想准备:医院感染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卫生部质量管理的重点,医疗纠纷的热点,其实也是接轨当今的理念-患者安全第一!





胡教授说得好!当今社会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民生是国家的头等大事,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就医安全等等都是我们不可懈怠的任务,我们是医院的“安全警察”,监督和检查是我们的工作!战友们,让我们擦亮眼睛,投入战斗吧!

[ 本帖最后由 茶语 于 2009-3-31 10:20 编辑 ]

ftweir822 发表于 2009-3-31 10:37

院感工作责任重大,如履薄冰,压力很大。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9-3-31 10:38

回复 #1 zhangfh 的帖子

真是触目惊心!已经下载下午正好开感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一下,近期在到我院血液净化中心全面检查一次!做到警钟长鸣!

拙凌 发表于 2009-3-31 11:17

医院感染应该提倡“日日安全”,而不应仅仅局限于“百日安全”了。尤其在当今舆论监督如此强大,患者法律意识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更不能掉以轻心。院感人有责任更加深入临床。

寒梅 发表于 2009-3-31 11:26

从事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我觉得压力挺大,有时心情会压抑。

旭日东升 发表于 2009-3-31 12:23

医疗安全要常抓不懈!患者来医院看病是为了解除病痛,不能因为我们工作或管理上的错误再给患者增加痛苦了。所以我们 必须时刻绷紧控制院内感染这根弦,警钟长鸣,才能真正做到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

说起来简单,的确觉得压力很大呀!!!

隐秀 发表于 2009-3-31 23:56

血液透析中存在的问题较多,暴露的问题令人十分担忧!面对透析患者这个弱势群体,我们有很多的同情和无奈。除了医疗因素外,还涉及到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等深层次的问题。作为我们这些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又增加了一份责任。但是我觉得对血液透析专业这个领域,许多环节比较生疏,因此需要多到血液透析室去,与那里的医护人员沟通和学习,知晓一些血液透析机理,注意和关注重点环节,比如布局、流程、水处理、复用室及复用设施、血路管理、医务人员防护是否符合要求,有多少透析患者,有多少乙肝、丙肝透析患者,来源如何,对他们是怎样专机透析的,机器设施能否满足这些人透析的需求,应采取何对策更合理等等。我们应对透析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规章制度健全,控制措施到位,常去督查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

[ 本帖最后由 隐秀 于 2009-3-31 23:58 编辑 ]

星火 发表于 2009-4-1 00:26

参观香港玛丽医院透析室时,了解患者每次只需100港币,保证患者的及时和正确的透析,很人性化。从管理上,也很严格,对MRSA等也筛选,对感染病人有专用的透析机等。整个流程,以及反渗设备备份做的很到位啊!据说,他们马上搬入新的透析中心。
关于透析,不仅需要观念的更新,也需要硬件的投入!

Golf 发表于 2009-4-1 06:50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只有加倍的努力啦!努力虽然不一定能成功,但是不努力肯定会失败。

冉冉 发表于 2009-4-1 09:04

卫生部通报山西省两家医院血液透析感染事件

卫生部关于山西省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通报
      卫医政发〔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山西省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发生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的事件,山西省卫生厅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发生情况、主要问题及处理结果
    山西省卫生厅于2009年2月27日接到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6名患者投诉,反映在该院进行血液透析感染丙肝。山西省卫生厅立即责成太原市卫生局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有47名患者在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进行血液透析,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医院对47名患者进行检测的结果表明,20名患者丙肝抗体阳性。20名丙肝阳性患者中有14名患者曾在山西煤炭中心医院进行血液透析。经对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和山西煤炭中心医院的现场检查,两所医院违反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存在血液透析患者感染丙肝的隐患。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缺失有关规章制度。两所医院违反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针对血液透析感染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技术规程。特别是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十分混乱。
    二是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两所医院均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的问题。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不仅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而且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管路。
    三是存在诸多交叉感染的隐患。两所医院违反了《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对血液透析器的处理过程不规范,不进行测漏试验和质量监测,消毒方法不正确。特别是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对丙肝抗体阳性患者不能实施专机血液透析和专区处理血液透析器,并使用工业用过氧乙酸对血液透析器进行消毒,存在交叉感染和安全隐患。
    山西省卫生厅、太原市卫生局对该事件高度重视,已于2009年3月3日责令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血液透析室停业整顿,对山西煤炭中心医院下达了整改意见。鉴于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和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对患者感染丙肝负有责任,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撤销医院主持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的职务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山西煤炭中心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撤销医院主管副院长的职务并给予警告处分。两所医院血液透析室主任、护士长等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二、汲取教训,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山西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山西煤炭中心医院发生的血液透析感染事件,暴露出医院在依法执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淡薄,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工作措施执行不力;基层医疗机构、企业医院仍存在监管漏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疗安全。为此,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防范医院感染的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医院感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疏于监管导致严重医院感染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认真对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有关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三)进行专项检查,加大整改力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特别是血液透析治疗进行自查自纠,要从建筑布局、工作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管理、操作技术等各方面查漏补遗,消除发生医院感染的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医疗机构要进行登记并形成名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名录,组织对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进行逐一检查。对疏于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停止开展血液透析。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将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名录和检查情况分别于2009年4月30日和6月20日前报我部医政司。我部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定期检查,对有规不依,有章不循的医疗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和通报批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9-4-12 22:17 编辑 ]

伍六一 发表于 2009-4-1 09:15

山西省太原血液透析感染事件的通报

山西省卫生厅于2009年2月27日接到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6名患者投诉,反映在该院进行血液透析感染丙肝。山西省卫生厅立即责成太原市卫生局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有47名患者在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进行血液透析,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医院对47名患者进行检测的结果表明,20名患者丙肝抗体阳性。20名丙肝阳性患者中有14名患者曾在山西煤炭中心医院进行血液透析。经对太原公交公司职工医院和山西煤炭中心医院的现场检查,两所医院违反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存在血液透析患者感染丙肝的隐患

冉冉 发表于 2009-4-1 09:18

院感工作确实不好做,每天都得耗掉大量的脑细胞。
院感啊院感,您就像一枝带刺的玫瑰,充满诱惑力的同时,让人既爱又怕。。。。

星梦78 发表于 2009-4-1 09:21

确实该抓,如果你从患者的角度考虑一下,任重道远啊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09-4-1 09:24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院感无小事,医疗安全要常抓不懈啊!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4-1 09:44

立刻将此事件通知血透室主任和护士长!我们的透析器是一次性使用的,但是要重视感染病人专机透析的问题!

涓涓 发表于 2009-4-1 11:05

半月前听说了,并把此事件告诉我院的血透室工作人员和科主任、护长,要求他们按有关规范自查。

1501feng 发表于 2009-4-1 11:15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两天的日子真是不好过啊!近时期院感事件这么高密度的发生,要把这些资料给院长及分管院长看一看,让医院充分重视院感工作。血透室布局也是一大难题,院感要求这样,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还是达不到要求。

[ 本帖最后由 1501feng 于 2009-4-1 11: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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