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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预检分诊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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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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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尘埃69 于 2023-9-12 15:36 编辑

近期参与卫健委督导工作,发现有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居然去掉了门诊预检分诊,问其缘由,说,新冠疫情都乙类乙管了,所以取消了。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41号,《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预检分诊不是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而设置的,国家在2005年就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了,怎么一个疫情把正常工作就停止了?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我们感控专职人员没有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内涵,仍需要学习、温故的知识点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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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很多年轻人对规范、标准不太熟悉。
规范、标准是基础,做院感首先得把规范、标准吃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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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冠时期的预检分诊不适应现在的医疗流程了,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
病的预检。预检分诊重点是在医师接诊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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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需要,那么妇幼保健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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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1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敏1 发表于 2023-9-12 15:5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需要,那么妇幼保健类呢

预检分诊也需要,只是不要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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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尘埃69 发表于 2023-9-12 15:52
预检分诊也需要,只是不要求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感谢老师解答,确实规范标准不太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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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敏1 发表于 2023-9-12 15:5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需要,那么妇幼保健类呢

需要!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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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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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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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以为因为有疫情才会有预检分诊,所以真的要对他们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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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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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隔离技术规范要求:可以挂号、医生问诊环节进行预检 分诊,也就是二级预检 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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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预检分诊不是为新冠单独设立的,而是医疗机构就需要预检分诊,目的在于分流分诊和隔离。怎么可以取消呐?只是因为新冠乙类乙管了,感觉大家一下子松懈下来了,各个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的态度上,也是“当时有多严格,现在就有多敷衍”。其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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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2 1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是要的,但目前已经不象疫情期间那样专门在门口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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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3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门诊预检分诊,就如同导诊台,医院只要正常开诊,就要设立门诊预检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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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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