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逗妮开心

[讨论] 多重耐药菌患者生活垃圾处置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2-27 10: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隔离技术规范》中也仅仅对VRSA患者的生活物品进行了规定,并没有规定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处理。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7.9.5 隔离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隔离的非传染病感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并及时密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1: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怀化

我们把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宜昌
我们也是执行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常州
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3: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宿迁

我们也是执行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4: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们也是执行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4: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泰安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1〕5号中有要求,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7 15: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西阳泉
我们把多重耐药菌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8 08: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南京
按医疗废物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8 08: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临沂
lyluoxiuhua 发表于 2018-11-15 09:20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感 染 性 废 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隔离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都是传染病人,但是多重耐药菌不是传染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8 0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滁州

我们也是多重耐药菌患者的生活垃圾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8 10: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丽水
我们是要求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当医疗废物处置的,如痰液中查到多重耐药菌时应该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处置,可是临床中要针对性的处置是很难执行到位,所以从严管理,保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2-28 23: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济宁
执行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1 08: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1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临沂
学习了,谢谢各位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1 11: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我们也是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1 21: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感染性织物定义里有多重耐药菌病人使用过的被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2 08: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西安
我就纳闷:规范是让人执行的,不是拿来讨论的。一个连读都读不懂的规范,谈何执行?咋执行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3 09: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们也是执行感染性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4 06:1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感染性疾病和传染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基层500问上也对两个概念做了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