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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静雨轩 于 2018-8-20 10:42 编辑
看题目大家是不是会以为是一个问答题,下面会有答案?
错了,其实就是一个问题。
我也没有答案,只是在提问,希望大家给我解惑。
提问的原由是因为在2018年3月1日开始执行《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血培养操作规范》中有这样一段话:
为什么提这个问题?存在几个疑惑: 一、目前规范对含碘消毒剂进行注射及穿刺皮肤消毒的规定: 1、按照2011年《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对注射和穿刺皮肤消毒: ①碘酊的使用浓度为有效碘18g/L~22g/L,作用时间为1mh~3min。 ②碘伏的使用浓度均为有效碘2g/L~10g/L, 作用1min~3min。 1g/L=0.1%
2、2012年《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①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②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 min~3 min,待稍干后再用70 %~80 %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原液:就是指产品开启后,直接使用,无需稀释。
从规范上看,血培养采样碘酊的使用范围与《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有差别,存在不一致的现象,1%碘伏对皮肤消毒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属于《含碘消毒剂卫生标准》对碘伏的最上限,通过对各医疗机构皮肤消毒剂的使用来看,基本的使用浓度在4.5g/L~5.5g/L使用范围内的碘伏,临床很少使用1%的碘伏对注射、穿刺皮肤进行消毒。
如果不符合临床操作的实际情况,有些规范只能是“束之高阁”
二、再让大家看一段文字:
皮肤消毒程序:
严格执行以下三步法: (1)70%酒精擦拭静脉穿刺部位待30s以上。(2)1%~2%碘酊作用30s或10%碘伏60s, 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至消毒区域直径达3cm以上。(3) 70%酒精脱碘:对碘过敏的患者,用70%酒精消毒60秒,待酒精挥发干燥后采血。
以上内容来自中华检验医学杂志2004年2月第27卷第2期,由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发表的《临床微生物血培养操作规范》
看看是不是很熟悉呀,与2017版的区别是:酒精从70%变为75%,碘伏从10%下降到1%。
不知道这个1%的变化,是来源于询证医学,还是另外一种可能。
也期待有专家能解读为什么?
否则临床真的很难落实,因为小编问过几个生成消毒剂的厂家,都是4.5g/L~5.5g/L的碘伏供应临床,如果临床操作不方便,又无明确的解释,某些规范被“束之高阁”是肯定的。
如果是另外一种可能,只希望制定专家们多一点严谨吧。
如果有人知道答案,希望大家留言给我,学习一下。
来源:东莞感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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