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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科室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针对手术室特点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各人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3.手术室的建筑布局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污染区、洁净区、无菌区标志明确。
4.设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在无菌区的外侧。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5.手卫生设施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达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外科手卫生设施与外科手消毒的要求。
6.手术室环境的卫生学管理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手术室用房的墙体表面、地面和各种设施、仪器设备的表面,应当在每日开始手术前和手术结束后采用湿式擦拭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墙体表面的擦拭高度为2—2.5M。未经清洁、消毒的手术间不得连续使用;
(2)不同区域及不同手术用房的清洁、消毒物品应当分开使用。用于清洁、消毒的拖布、抹布应当是不易掉纤维的织物材料。
7.医务人员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在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和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工作衣、鞋帽、口罩等;
(3)在无菌区内只允许使用无菌物品,若对物品的无菌性有怀疑,应当视其为污染;
(4)医务人员不能在手术者背后传递器械、用物,坠落在手术床边缘以下或者手术器械台平面以下的器械、物品应当视为污染;
(5)实施手术刷手的人员,刷手后只能触及无菌物品和无菌区域;
(6)穿好无菌手术衣的医务人员限制在无菌区域活动;
(7)手术室的门在手术过程中应当关闭,尽量减少人员的出入;
(8)患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应当限制进入手术室工作;
(9)手术结束后,医务人员脱下的手术衣、手套、口罩等物品应当放入指定位置后,方可离开手术室。
8.手术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和敷料等用品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及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储存区域;
(2)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3)接触病人的麻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的物品或肉眼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
(5)获准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者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应按手术器械的性能、用途做好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后方可使用;
(6)进入手术室无菌区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
(7)手术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器械清洗、消毒相关知识,如器械的清洗在手术室进行,清洗时应严格执行《各类器械灭菌前去污清洗步骤》。耐热、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备用刀、剪刀等器具可采用小包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特殊污染(炭疽、破伤风、气性坏疽等)器械按高水平消毒—清洗—灭菌程序进行。
9.接送病人平车应用交换车,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一人一换。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
10.患者手术前应做有关传染病筛查,其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传染病患者或者其他需要隔离患者的手术应当在隔离手术间进行。实施手术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并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防护,手术结束后,应当对手术间环境及物品、仪器等进行终末消毒。
11.手术后的废弃物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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