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2-9-12 14:35

医疗废物监管方面,的确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困扰,看了一下这个征求意见稿,分类方面实在太过繁复,不利临床执行,只要大家按五分类法做好即可,为什么还要分个塑料类、其它材质类、实验室类等等,医院分再细,医疗中心人来拉时还不都一车装走了,人家才不管你是那是那{:1_10:}
期待正式文件会采纳各方意见,务实一点、简单一点,不违背大原则即可{:1_17:}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2-10-13 08:27

米奇朋克 发表于 2012-3-20 2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您的意见!分得这么细致又不是说都分门别类的处置了,最后殊途同归,前面的工作都白费。

"殊途同归,前面的工作都白费。"同感同感!

jiajunpeng 发表于 2012-10-13 08:29

孙若莉 发表于 2012-9-11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改就怎么干吧!生命的魅力在于折腾

问题是吃不消折腾咋个办办哟

1356971737 发表于 2012-10-21 15:52

米奇朋克 发表于 2012-3-22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也是个问题,不知道最终颁布后是否会抄送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并执行。

下载 学习了,谢谢分享。

静静青林 发表于 2012-11-15 16:03

为什么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jdl 发表于 2012-11-17 09:47

请问装化学试剂的塑料瓶是按化学性废物,还是按生活废物处理?
我们现在按生活废物处理的

茉莉花星 发表于 2012-11-20 08:41

新的分类好 繁琐啊!如真这样分类的话,临床上别干别的活儿了。

优悠55 发表于 2012-11-20 09:04

不仅临床上别干别的活了,院感人员也别干其它活了,仅医疗废物分类一项就查不完。

幽幽花香 发表于 2012-11-20 09:29

老师说的一点没错,我们分分类,最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人来拉,还是一车直接拉走,他们才不管分什么类呢。

冰雨 发表于 2012-11-20 16:02

分类过细,不利于实际操作,建议简化,可操作性不强!临床太辛苦,我们也辛苦!

冬季的雪松 发表于 2012-12-26 15:19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2-9-12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疗废物监管方面,的确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困扰,看了一下这个征求意见稿,分类方面实在太过繁复,不利临床执 ...

非常同意细雨版的观点,分类太繁琐太细,不利于临床人员和监督人员去执行。目前在医疗废物管理上已经投入不少人力和物力,新的规范出台后会怎样?容器、袋子、标识等各式各样,在当今土地寸土寸金的时代,哪有那么大的空间放置这么多的桶呢?希望制定者应结合国情和实际工作综合考虑。
    最大的问题是,要求医疗机构分类很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却是一股脑一车拉走,他们是分类处置的吗?谁在监管?后续的问题考察了吗?........

LZJDTQ 发表于 2012-12-27 09:48

谢谢楼主的无私奉献,大家共同努力!

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2-12-27 10:07

放飞梦想 发表于 2012-3-20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的分类好 繁琐啊!如真这样分类的话,临床上别干别的活儿了。

是啊,这么要求临床上意见不更大啊。

那云 发表于 2012-12-27 10:29

各位老师的意见代表了大众的心声,有道理。

anandoudouyuzi 发表于 2013-1-5 15:37

非常赞同您提的建议,五类已经够细致了,何必再分塑料、金属的,处理方式一样啊。确实要减少医疗垃圾的量,有些不必要的也做医疗垃圾焚烧,污染环境。同时我国专业人事也应加快材料循环利用的研究,十几亿人产生的垃圾。。。。。。可怕啊!

zhuboqin 发表于 2013-1-5 15:44

我们分类再细,最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的人一车拉走,听他们说都进炉子烧了,我们的工作还有意义吗

海洋之心 发表于 2013-1-6 08:13

本帖最后由 刘景海 于 2013-1-6 13:02 编辑

1.由于医院在医疗废物的处置中已投入很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建议不必将五类医疗废物再细分,避免进一步增加医院的负担和管理的难度。
2. 该标准除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还应该注明为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依据,否则就会出现他们不认可执法时照样处罚医疗机构,从而出现医疗机构左右为难现象。
3.目前医疗废物的去向单一,处理方式单一,将医疗废物细化后的分类处置的技术是否成熟?处置单位是否已经建立?分别由谁监管?都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的。

赞成以上观点,细分类和国际接规,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一片净土,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我们都明白,但是最好还是先从分类处置的技术上改进。国外的垃圾是分类后处理,但他们的处理方法也分类了,而现在我们分类再细也是一起拉去焚烧,这样是不是有点浪费生产力了。个人建议。

雨中漫步4088 发表于 2013-1-6 08:36

同感啊,老师说的一点没错,我们分分类,最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人来拉,还是一车直接拉走,他们才不管分什么类呢,而且也好像没人管他们。

夏至五月 发表于 2013-3-21 11:32

“期待正式文件会采纳各方意见,务实一点、简单一点,不违背大原则即可”。举双手赞同老师的建议!

桂花酿 发表于 2013-3-21 12:03

和楼上各位老师观点一致:政策制定应与工作实际相符,可操作性强,尽可能减少临床工作负担,也便于医院管理,否则,我们这些院感专职人员得每天跟临床后边管医疗废物分类了,其结果是:临床怨声载道地分类,医院增加不必要的开支,医废处置中心来将各类不管三七二十一全甩进一车箱里~~,哈哈,你是笑还是哭?还有,之前卫生部专门发文明确对死胎、死婴按尸体管理办法处理,我们按要求做了,现在又要改,那以后就不是16周以下怎么怎么处理了,最大的可能是全部死胎归入医废处理,因为你说死胎超过16周了,他可以说只有12周~~,官司就打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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