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aifen
发表于 2012-1-4 11:01
注射器和针头不可以放在一块的,因为注射器是属于感染性废物,针头属于损伤性废物应放在利器盒内。
木易杨
发表于 2012-1-4 11:05
本帖最后由 nyfy4346 于 2012-1-4 16:04 编辑
不能教条的看这个问题,专家说的没有错,是我们理解有问题。因为预防锐器伤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要回套针帽,还有就是不要对没有必要分离的针头和注射器进行分离操作,因为这是产生锐器伤的原因之一。中国是以药养医造就的输液大国,针头输液器一大堆,安瓿一大堆,把针头和注射器分离,分别按感染性和损伤性废物处置,纯粹是为了节约利器盒,国情使然。看看国外的利器盒,不仅是放针头的,一般都是注射器带着针头,但是人家的注射器用量相对少得多。
银杏儿
发表于 2012-1-4 11:07
“专家”的意见也不能全听!专家也得按规范执行。没有新的规范出台,就应执行老规范——针头放利器盒,注射器放感染性废物袋!平时我们也是抽血的注射器尽量不分离,但没强制要求。
银杏儿
发表于 2012-1-4 11:17
在一次执法检查中,我们输血科把输血袋上的“小辫子”直接放入感染性医疗废物袋。对于这个问题,两个“专家”(疾控部门)其中一个要求把输血袋上的“小辫子”浸泡消毒,另一个专家则要求我们高压。他们自己都意见向左,所以咱们还得按照自己的规范去执行。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1-4 11:21
如果是抽血用的注射器我们是不进行分离操作的,就直接放进利器盒,为避免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其他用后的注射器当然是要分类处置的。
绿叶有鲜花
发表于 2012-1-4 12:34
我也碰到类似问题,前两天我们院感科在主任带领下,下科室检查,我发现他们把注射器未分离,直接放入锐器盒(广口塑料瓶),我说不符合要求(1)不符合医疗垃圾分类(2)瓶口太大手可以进入,但我们主任却坚持说可以,只要他们有足够的锐器盒就可以。我再三强调我的理由,她仍坚持我郁闷了好久。{:1_4:}
闻风做相悦
发表于 2012-1-4 14:49
这个专家是没好好看看利器合 ,利器合的盖子上有一个专门去枕头的小孔,这样分离针头和针管时是不会伤到人的。
xiongkeyy
发表于 2012-1-4 15:01
呵呵!这可能是我们以后发展的方向吧,可以避免针头与针管分离的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吧。
怪怪鱼
发表于 2012-1-4 16:53
同意以上老师的看法!还是要和检查组好好沟通以免产生误会!
无云
发表于 2012-1-4 17:18
本帖最后由 无云 于 2012-1-4 17:19 编辑
一.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暂存管理: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故规定放入利器盒内。损伤性废物有: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二、带针头注射器用后,手持注射器将针头直接插入利器盒盖一侧的针头孔内向下稍用力,即可将针头与注射器进行分离。
三、检查组专家也是为了防范针刺伤,才提的建议。应将分类目录连同利器盒的正确使用进行演示,让专家放心。
yunyun1973
发表于 2012-1-4 20:55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针头属于利器,放于利器盒,注射器没有要求放在利器盒中。如果注射器都放在利器盒中,医院会增加多少消耗的成本,医院还是要赚钱的!如果带血的注射器有另当别论,为防止职业暴露,可以随针头一起放在利器盒中。
icchina
发表于 2012-1-5 00:02
轻风 发表于 2012-1-4 08: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分离,其实感染性也好损伤性也罢都是一个去处,处理中心也是一个方法处理,所以就是利器 ...
“强烈要求有良心的垃圾处理厂家要走出国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开发出可以回收再使用的锐器盒,其实每天喊低碳,全国医院的锐器盒一起烧了又产生多少的有害物质?”
我非常赞同您的观点!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正确的答案。不同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中国目前绝大多数要求分离,是因为考虑锐器盒消耗量太大的原因。
而我在国外(美国,澳洲等)的不少医院看到,针头与注射器是不分离的,直接丢入锐器盒。但是,人家的锐器盒容量很大,东西丢进去后,就出不来了。必须是在回收公司处理,在那里借助其他工具才能打开。而这些锐器盒,是重复使用的。既安全又环保!相比之下,我们目前医疗废物(锐器)的处理方法,还是落后了。多年前,就期待我们废物回收公司,能改进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锐器盒和回收体系。但是,那样一次投入成本较高,同时需要有较大的规模和政府部门的全力支持,改变用后锐器的收集系统。
缓缓轻风
发表于 2012-1-5 08:10
icchina 发表于 2012-1-5 0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强烈要求有良心的垃圾处理厂家要走出国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开发出可以回收再使用的锐器盒,其实每天 ...
感谢胡教授的支持,我也是听过您的课后才有这些认识的,我们能不能在医疗废物处理方面也呼吁来个顶层设计?改变一下现在的模式才能够达到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1-5 08:20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2003年非典时期出台的,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检验,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是否应该重新梳理一下了?
raojunli
发表于 2012-1-5 08:32
这样的说法可能是为了防止职业暴露的,不过这样的话,是要用一些锐器盒来装的,去年三好一满意院感专项检查标准上要查各科室锐器盒的使用量,这就完全不用担心量的问题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应按照规范上的做,锐器盒主要是装损伤性废物的,注射器与针头要分开,分的时候小心一些就行。
SYYGRK
发表于 2012-1-5 10:51
为防职业暴露,于情可以理解,可于法又不符,我们要求在利器盒上的小孔分离针头,但是好多人认为太麻烦了。哎,工作真的不好做。
郑奀梅
发表于 2012-1-5 11:09
同意3楼和19楼老师的见解
大山
发表于 2012-1-5 11:12
还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条件来谈问题更好一些!
仅仅是照搬,他也就算不上什么专家!
金枝玉叶
发表于 2012-1-5 11:23
专家所说的话不一定都正确,我们还是按规范要求执行。因为有法规做依据怕啥。
fgwh2010
发表于 2012-1-5 13:24
每个专家都有自己的检查标准,无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