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 发表于 2011-4-8 15:19

这两天正好在检查医疗废物,又重新看了一下相关文件,有补充规定说未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袋不属于医疗垃圾的呢。但是总觉得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去管理,临床的可操作性不强的,该修改修改了呢,再说锐器盒的成本那么高,象我们这种小医院怎么用得起呢?

lq2008 发表于 2011-5-4 10:00

带血的针筒、输液器应该是从医院非正当途径流失出来的,应该严查严惩。一次性使用后输液袋不作为医疗废物,应该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吧,只要不作为食品袋。

蕙质兰心 发表于 2011-5-12 14:56

用过的一次性的器械不能回收!属于医疗废物。头孢类的玻璃安培属于损伤性废物。

604001322 发表于 2011-5-12 17:12

悲剧啊!都是有关部门的疏忽才造成现在的悲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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