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点红
发表于 2017-10-13 16:40
损伤性医疗垃圾,放锐器盒中。
tzdnxy
发表于 2017-10-13 16:49
《基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500问》未被污染的青霉素瓶、安瓿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如何进行管理?(480)
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答: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不能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单独收集后交由规范的废品回收企业处理。
对于玻璃安瓿,因其具有“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特征,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里视为损伤性废物。而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78号)中指出,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该批复请示了原卫生部,其分类依据是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92号)。因此,笔者认为,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因其未携带病原微生物,不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因此不属于医疗废物。但由于易碎,应放入耐刺、防渗漏容器中单独收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理解方面的差异,因而,在处理废弃物时,还应符合地方规定。
dfg000
发表于 2017-10-14 08:32
按损伤性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里有
jcyyhlb
发表于 2017-10-14 09:58
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医疗废物,我们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ssydj
发表于 2017-10-14 11:21
这个问题 说了很多遍了
陈雷123
发表于 2017-10-14 11:38
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
珍惜
发表于 2017-10-14 11:44
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
ddw
发表于 2017-10-14 15:28
#应该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放在锐器盒里在这里快速回复#
二进制
发表于 2017-10-16 05:28
朱菊云 发表于 2017-10-13 08:49
但是很多时候玻璃安剖没接触过患者,没污染。
“玻璃安瓿没接触过患者,没污染”、没破损的,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清洗干净、干燥后,交检验科临检室大便漂浮集卵法查寄生虫卵之用。{:1_17:}
934329700
发表于 2017-10-16 08:54
楼主是不是说的青霉素小瓶呀?
qiuwuyan1985
发表于 2017-10-16 09:05
我们是按损伤性废物处理的,放入锐器盒
冰雪汀洲
发表于 2017-10-16 09:08
我们省也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的,应该每个省有不同的规定,按本省规定做就好了。
gaojing
发表于 2017-10-16 09:08
我们一直按损伤性废物处理,放在锐器盒里面。
乔梦
发表于 2017-10-16 09:59
我们一直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haoxiaolan5511
发表于 2017-10-16 10:29
虽说青霉素类未被污染不按医疗废物走,但环保部门说也不能按生活垃圾处置,所有好纠结了只好按医疗废物走了。
tyfhjxb
发表于 2017-10-16 10:38
是的,规范上一直都是要求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的。但是,这次有资质收废品的单位给临床护士长说5mL、10mL玻璃安瓿应按生活垃圾处理。求指导!
dcdl123
发表于 2017-10-16 10:40
我们一直按损伤性废物处理,放在锐器盒里面。
hbaby1990
发表于 2017-10-16 10:57
长知识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石油医院
发表于 2017-10-16 12:29
我们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放在锐器盒里
yage
发表于 2017-10-16 15:06
tzdnxy 发表于 2017-10-13 08:58
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
苏卫医〔2010〕78号
南京市卫生局:
这个批复里说的,分类依据是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92号),这个文件未涉及玻璃安瓿,也可能是请示时得到的答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