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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500问》未被污染的青霉素瓶、安瓿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如何进行管理?(480)
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答: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不能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应单独收集后交由规范的废品回收企业处理。
对于玻璃安瓿,因其具有“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特征,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里视为损伤性废物。而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中指出,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该批复请示了原卫生部,其分类依据是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因此,笔者认为,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因其未携带病原微生物,不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因此不属于医疗废物。但由于易碎,应放入耐刺、防渗漏容器中单独收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理解方面的差异,因而,在处理废弃物时,还应符合地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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