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5-11-11 11:10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5-11-10 10:05
什么是卫生防疫津贴?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请教一下了,望老师解答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7号) (2012-08-07 09:26:34)
标签: 杂谈        分类: 政策法规
各区人事局、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    事    部
                            财    政    部 文件
                            卫    生    部
                            国人部发27号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 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事部   卫生部   财政部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放一、二、三、四类医疗卫生津贴范围 (供参考)

  一类:专职从事强致癌物质研究工作的;
     专职从事麻风病防治和科研工作的;
     专职从事烈性传染病诊治和科研工作的;
     在传染病院、结核病院(所)专职从事太平间工作和病理解剖工作的。
  二类:在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结核病防治院(站、所)以及综合医院、疗养院(所)专设的传染病科、精神病科、结核病科工作的;以及专设的肝炎门诊、胃肠道传染病门诊工作的;
     专职从事放射性质保管、监测工作的;
     专职从事放射线和同位素诊断、治疗和科研工作的(包括肿瘤病院、科的放疗人员);
     在职业病防治、药品检验分析、生物制品等单位中专门在强毒、强菌室内工作的;
     在一般医疗机构的太平间从事专职工作以及医学院校(专业)专职从事尸体保管、解剖等工作的。
  三类:专职从事血吸虫等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
     专职从事超声波、激光、高压氧仓诊治工作以及口腔科接触汞等有毒物质的;
     专职在医院病区直接处理污水污物及洗涤病人污染衣物工作的。
  四类:专职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工作的;
     专职从事急诊抢救室、急救站、化验科(室)、病理科(室)工作的;
     专职从事中药加工和专职从事劳动卫生接触粉尘严重的。
     除上列专职人员外,其他临时参加上述现场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分别享受各类医疗卫生津贴.

刘艳杰L 发表于 2015-11-11 12:01

我们单位从2015年11月开始,所有中层人员的职务津贴,话费均取消,奖金临床按照收入,行政统一走中线。

刘艳杰L 发表于 2015-11-11 12:06

各个医院的性质不同,领导的出发点不同,待遇也就有所不同。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5-11-11 13:41

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5-11-11 11:10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7号) (2012-08-07 09:26:34)
标签: 杂谈        分类: ...

谢谢老师的耐心解释!我们这里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wushengfei 发表于 2015-11-16 09:47

院感人员,应该有卫生防疫津贴,主要是从上到下没人关注。另外,一些医院实行了绩效工资,按理,应该在绩效工资里考虑这个。

441896951 发表于 2015-11-18 14:53

我们医院也是,护理部副主任和院感科科长的系数是一样的

jypgood 发表于 2015-11-19 18:28

一样其实院感的工作量不比护理部少,但是待遇差很多,所以护理部看不起院感科

心愿-如风 发表于 2015-11-23 11:24

如何让院感科从“空设的神坛”上走下来才是关键:
1、院感科性质模糊。从我毕业2001年第一次参加“院感年会”培训,徐秀华老师解读2000年版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感染管理科为赋予一定管理职能的业务科室,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与监督。它真正被作为业务科室看待吗?没有。它更多被看成存粹的职能科室甚至行政科室;它的业务性被弱化了。
2、院感科工作人员专业的技术权威性被否定。人员不稳定,什么人都能干的专业。现状是刚毕业的不愿意选择它作为专业,临床干不动的争先恐后想到这个岗位。所以,院感科岗位俨然成为了享受待遇和养老的好地方。它的技术稳定性和先进性能体现出来吗?
   前楼说到“让护理部去参加医院感染会议”,医院感染管理不仅是院感科的事,也涉及医务科和护理部两个部门。如果认为护理部能代替院感科,这领导的意识还停留在十几年前乡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专家口中的医院感染管理与基层我们正在干的医院感染管理相距有一定距离,不被重视,轻视甚至被践踏是我们每个院感人最大的无奈!

vision 发表于 2016-3-16 16:02

我们所有行政科室奖金都一样,工资跟职称走。

sylvia晴儿 发表于 2016-6-10 15:48

我们也要改,不知道怎么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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