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66 发表于 2014-5-29 08:23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4-5-29 08:05
您好,具有著作者的是发表了的论文,它们具有(人身权、财产权),抄袭物没有相应的要求。

我觉得版主说没有感情用事...我看不然啊...呵呵...{:1_12:}

lindahawk729 发表于 2014-6-12 11:26

就是说抄自己的没事儿,不过也得换个角度,呵呵,你懂的。

白云白云 发表于 2014-6-12 15:31

抄袭也要讲究技巧吗,不能照搬全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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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抄袭剽窃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