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妈 发表于 2014-3-31 10:16

官员和警查关望,太不作为了,政府应该出面,医务工作人员太可怜了。

snow881212 发表于 2014-3-31 10:16

我觉得这个现象跟国民素质有关,都是有样学样,发生这种事没人管而且闹得越凶钱也拿得多,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呵呵

海上漂 发表于 2014-3-31 10:23

如果事情发生的过程是真实的,那么官员和警察也要一并问责。

huanluorensheng 发表于 2014-3-31 10:24

温岭血案,刚刚宣判。东北主任,尸骨未寒
割喉医生,尚未出院。广东主持,违心道歉
浙江护士,被踢流产。深圳插队,手机砸眼
网络暴民,杀声一片。医疗圈内,愁云惨淡
古城南京,又生惨案。事发地点,口腔医院
事情起因,非常简单。休克病人,急需住院
调整病床,千金冒犯。小小护士,英勇果断
大打出手,不留情面。用力过猛,把伞打断。
花季少女,真是可怜。心包积液,呼吸困难
脊髓损伤,可能瘫痪。美好人生,就此改变
不离轮椅,度日如年,令人发指,无法无天
凶手是谁,实在汗颜。人民公仆,大公务员
袁副馆长,属科技馆。宣传处长,省检察院
凶手家属,有权有钱。袁董事长, 全国委员
当地媒体,闭口不谈。勒令封口,不许发言
致人重伤,停职就算。再无下文,已过几天
医院领导,首先服软。息事宁人,叫人心寒。
江苏警方,毫无进展。还不拘留,依法宣判
有期徒刑,三到十年。这般环境,如何上班
朝不保夕,毫无安全。医改痼疾,越改越乱
医生护士,心惊胆战。医院上下,人心涣散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帝都两会,不咸不淡
自得其乐,哪个理咱,兄弟姐妹,一起呐喊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馆长处长,与我一般。稳我人民,固我河山
为了你我,帮忙转转,别管作者,不要版权

驿城感控人 发表于 2014-3-31 10:24

这些官员和警察的失职行为应该追究!!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法律尊严!

sdlwcyl 发表于 2014-3-31 10:40

太愤怒了,怎么就是没人管呢?医院都关门算了

尘埃69 发表于 2014-3-31 11:43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才使伤医事件逐渐增多

自然风光 发表于 2014-3-31 11:50

伤医事件何时了,热切期盼政府拿出相应的对策!!!!!

柔软的石子 发表于 2014-3-31 12:02

湖南省公安厅最近专门下了个文件,如果有医闹,公安部门必须主动介入!

zhangsan 发表于 2014-3-31 12:24

说的好啊,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我们愤怒!我们抗议!应该法制与文明并举

相识有缘 发表于 2014-3-31 12:44

{:1_5:}{:1_5:}{:1_5:}悲哀啊悲哀!!!!正义何在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4-3-31 13:09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安定、维护法律尊严!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3-31 13:28

请问:政府官员依据什么最后裁定要医院赔偿30万元?谢谢!

中中苏 发表于 2014-3-31 14:11

医暴医闹何时休? 政府就听之任之? 医院该如何? 医务人员又该如何?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4-3-31 14:21

强烈要求追究现场官员和警察的责任!!!

大漠驼铃声 发表于 2014-3-31 14:25

应该问责这些政府官员和警察,是他们的观望和不作为助长这些无耻行为。凭什么赔偿,凭什么不追究患者家属的违法行为?

心心相悦 发表于 2014-3-31 14:40

医闹愈演愈烈!政府视而不见。悲哀!

小小控制家 发表于 2014-3-31 15:22

男儿膝下有黄金啊,这院长啊,一院之长都低头了,你让你的兵们该如何是好!

鼠儿果 发表于 2014-3-31 15:23

凭什么要医院赔付30万?政府息事宁人,让医院来背黑锅,还要导致多少的医闹发生?早就听说“想发财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医生”这句话,不会是空穴来风吧。凭什么医院不能提起法律来捍卫自己,政府一句话医院就赔钱!{:1_5:}

琴意浓浓 发表于 2014-3-31 15:25

怎能这样欺负医护人员,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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