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dongqin1963
发表于 2013-10-20 15:26
同意楼主的观点,YY0572中明确提出:本标准不涉及水处理设备的操作,亦不涉及由处理水与浓缩物混合最后制成供治疗用的透析液。负责操作的只能是专业透析人员。所以血液透析装置入口,应该就是进入透析机前,不会是透析器,而是是指反渗水通路。
ssqsyy
发表于 2014-2-8 21:56
wangleu 发表于 2013-3-18 22:30
规范、标准出台的越多,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体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的不严谨。
规范、标准出台的越多,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体现了我国立法工作的不严谨。{:1_14:}{:1_14:}{:1_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