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69|回复: 16

传染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0 23: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请问一下各位老师有“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模板吗?谢谢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9-1-11 08: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濮阳
学习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09: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濮阳
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
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
为科学地判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对其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依法、科学、及时、有序地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扩散,特制订本指南。
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
甲型H1N1流感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以下简称甲型H1N1流感病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的技术指南,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期是自病人出现症状前1天至发病后7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甲型H1N1流感的潜伏期1-7天。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
在判定密切接触者,分析其感染发病的可能性时,要综合考虑与病例接触时,病例是否处于传染期、病例的临床表现、与病例的接触方式、接触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和物体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及追踪
(一)各地卫生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病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可通知有关省份协助追查。
(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
(三)对涉及外籍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外事部门报告并向卫生部通报。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
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延迟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蔓延。在该病的流行初期、流行高峰或流行后不同阶段,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要求将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二)医学观察期间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
(三)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四)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同居所的人员不得外出,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
(五)医学观察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对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访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详细记录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对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还应注意了解有无其他病症。
2.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每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
3. 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六)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排除甲型H1N1流感,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解除医学观察。
(七)医学观察期满,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并由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09: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濮阳
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简明指引(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
    一、密切接触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并负责向被隔离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生活条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7天。拒绝隔离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转运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安全工作,并及时对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处理。
    三、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相对独立。每名密切接触者应单间隔离。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四、隔离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五、隔离医学观察房间应保持通风,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
    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按要求做好隔离场所的清洁与消毒。
    七、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及生活废弃物应放置在医疗废物袋内并密闭,然后进行卫生处理。
    八、隔离观察期间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详实记录,填写“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健康登记表”,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并逐级上报到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若有发热(>37.5℃)、咳嗽、喉痛、头痛等症状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指定的卫生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转送至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九、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十、隔离观察期满时,做最后一次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如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隔离,并给被隔离观察者出具告知函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09: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黑龙江哈尔滨
谢谢老师的无私分享!下载学习了,对我们帮助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09: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黔东南州
学习了,谢谢二楼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11:2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
按隔离技术规范三种不同传播途径采取针对性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12:1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无私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16:4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17: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有明确规定,根据医院工作实际情况再进一步细化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11 17: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感谢老师的精彩分享,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 02:50: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谢谢各位老师倾囊相授,这下心里有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 02:58: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川页 发表于 2019-01-11 09:07
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 为科学地判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对其进行追踪和医学观察,依法、科学、及时、有序地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扩散,特制订本指南。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甲型H1N1流感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以下简称甲型H1N1流感病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目前的技术指南,甲型H1N1流感的传染期是自病人出现症状前1天至发病后7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甲型H1N1流感的潜伏期1-7天。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在判定密切接触者,分析其感染发病的可能性时,要综合考虑与病例接触时,病例是否处于传染期、病例的临床表现、与病例的接触方式、接触时所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和物体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及追踪(一)各地卫生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病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可通知有关省份协助追查。(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三)对涉及外籍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外事部门报告并向卫生部通报。三、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延迟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蔓延。在该病的流行初期、流行高峰或流行后不同阶段,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要求将适时作出相应调整。(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二)医学观察期间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三)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四)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同居所的人员不得外出,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五)医学观察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1.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每日对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访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详细记录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对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还应注意了解有无其他病症。2.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每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情况。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做好本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3. 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六)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排除甲型H1N1流感,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七)医学观察期满,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并由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谢谢老师倾囊相授,这对我的帮助非常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 02:5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ynosmile 发表于 2019-01-11 08:04
学习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谢谢老师倾囊相授,在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3-29 09: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学习了,感谢老师的无私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9 09: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绍兴
谢谢老师分享,非常实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30 22:4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感谢老师的分享,认真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楼 16楼
2楼 17楼
3楼  
4楼  
5楼  
6楼  
7楼  
8楼  
9楼  
10楼  
11楼  
12楼  
13楼  
14楼  
15楼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