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是正方辩友飞翔: 老师描述“随着抗菌药物送检率要求的强化,各医疗机构每日送检标本数越来越多,能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进行灭菌或消毒已属不易,如在加上体积和重量更多的比如血液、尿液以及生化等标本则基无执行可行,且亦无证据直接证明有风险和危害”主要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危险性对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进行灭菌或消毒即可。”我是不能认同的,医学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难道毒性标本数量多、代价大就可以不进行高压或化学消毒了吗?既然无证据证明为什么不视为高危呢?难道等待院感爆发、社会危害之后再去重视吗?多少院感的事件造成的惨痛代价还不该让我们去重视标本的危险性吗?任何时候我们是不是都该以人的健康为着眼点去重视,就像洗手一样,难道我们知道病人有传染病才去执行手卫生吗?防患于未然,是我们当下该做的, 所以,我方认为所有的标本该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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