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942|回复: 158

被无菌针头刺伤算不算职业暴露?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10 11: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湖北鄂州
QQ截图20170610105608.jpg 这是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导则里面关于职业接触的定义。查到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不知道具体的出处,感觉很像是从这个导则里面扒下来的。有知道请回下啊。那按照这种定义,那无菌针头刺伤应该就不算职业暴露了吗?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7-6-10 11: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东莞
职业暴露要有体液的交换,这个可以是针刺伤,但是不是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1: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深圳
认为应该是职业损伤而不是职业暴露,因为没有接触到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1: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德阳
只算锐器伤,无血液、体液接触是不算职业暴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1: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
不属于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2: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
是针刺伤,但是不是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6-10 1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北鄂州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6-10 11:30
职业暴露要有体液的交换,这个可以是针刺伤,但是不是职业暴露。

主要是院感科要统计职业暴露的。有点无菌针头刺伤也报了,有点被安瓿割伤也报了。都是没有暴露源的。

点评

可以把职业暴露与锐器伤分类统计。  发表于 2017-6-10 15: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3: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内蒙古
不属于职业暴露,就算个针刺伤,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5: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析、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5: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是针刺伤,不是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5: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邢台
是针刺伤,但是不是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8: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辽宁大连
路过学习了感谢楼主和各位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9: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不算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指的是被有毒有害或病原体造成的职业伤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9: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针刺伤不等于职业暴露。无菌针刺伤没有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所以不属于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9: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
请问针刺伤需要登记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19: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Hook 发表于 2017-6-10 19:19
请问针刺伤需要登记吗?

无菌针头刺伤的应该不需要登记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0 20: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河西区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分析、指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1 09: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绍兴
个人认为,只算锐器伤,无血液、体液接触是不算职业暴露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1 09: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武清区
不属于职业暴露,无菌针头刺伤(没有血液、体液的交换),做好局部处理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1 10: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聊城
我院也是按针刺伤,但是不是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楼 16楼
2楼 17楼
3楼 18楼
4楼 19楼
5楼 20楼
6楼  
7楼  
8楼  
9楼  
10楼  
11楼  
12楼  
13楼  
14楼  
15楼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