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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血源性传播疾病,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意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及《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负责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的防护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防性用药及追踪随访工作。 二、预防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和安全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二)科室应为医务人员提供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的防护用品,保证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三)医护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应采取防护措施。 (四)医护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手套后立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五)医护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六)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大面积飞溅或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应当穿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七)医护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或护理时,要保证光线充足,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八)医务人员在运送标本时,应将标本妥善放置合适容器内,轻拿轻放,若运送阳性或疑似阳性标本时,应携带消毒剂,以防意外。 (九)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专用利器盒内。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十)需进行手术的患者,应按规定术前进行HIV、HBV、HCV、梅毒等相关检查,结果异常时主管医师应及时告知科室医务人员及手术相关人员,并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以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措施的落实,避免职业暴露。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一)局部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报告: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评估: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由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对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预防用药方案。 1.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暴露级别的评估 1.1一级暴露: 1.1.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及物品。 1.1.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污染了可能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1.2二级暴露: 1.2.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及物品 1.2.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1.3三级暴露: 1.3.1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及物品。 1.3.2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预防性用药费用的评估: 2.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导致的职业暴露,费用由医院承担; 2.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职业暴露,费用由所在科室和个人承担。 (四)评估后的预防用药方案 1.医务人员乙型肝炎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方案 医务人员 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接种后HbsAb<10miu/ml 病源 HBsAg(+) HBsAg(-) 医务人员 24小时内注射HBIG(8-10u/kg) 注射疫苗(0.1.6月) 注射疫苗(0.1.6月) 定期追踪 定期追踪
医务人员 接种过乙肝疫苗HbsAb>10miu/ml 病源 HBsAg(+) HBsAg(-) 医务人员 定期追踪 定期追踪 2.丙型肝炎职业暴漏后,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措施。 3.医务人员梅毒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程序:青霉素预防,长效青霉素240万单位/次,每周一次,共三次。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大环内酯类药物,阿奇霉素1000mg一次。 4.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预防性用药推荐方案 暴露级别 暴露源级别 预防性用药推荐方案 一级 轻度 不一定使用预防性用药,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根据利害比较做出决定 一级 重度 基本用药程序 二级 轻度 基本用药程序 二级 重度 强化用药程序 三级 轻或重度) 强化用药程序 不明 不明 基本用药程序 5.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预防性用药方案与常用药物 ⑴基本用药方案: 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量:齐多夫定(AZT,每次200mg,每日3次,或每次300mg ,每日2次)+拉米夫定(3TC,每次150 mg,每日2次),连续使用28天。或双汰芝每次300mg,每日2次。 ⑵强化用药方案: 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 抑制剂。茚地那韦(IDV每次800 mg ,每日3次)。 五、监测、随访: 1.乙型肝炎职业暴露人员应在当日及暴露后12周、6个月进行乙肝六项检测。如暴露源HBsAg(+)时,初次做定量监测,为预防用药提供依据。 2. 丙型肝炎职业暴露人员应在当日及暴露后12周、6个月进行丙肝抗体检测 3.梅毒职业暴露人员应在当日及暴露后6周、10周进行梅毒抗体检测。 4.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人员应当在当日及暴露后4周、8周、12周、6个月进行HIV抗体检测;在使用预防性用药时和用药2周后,对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全血检测、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测,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 5.感染管理科为职业暴露者开检验单。并建立职业暴露文件档案,职业暴露人员的各种原始资料与记录应完整存档。 六、职业暴露预防性用药的管理:预防保健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预防性用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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