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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理牵头部门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4 12: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天津
菌药物管理牵头部门,我院以前是医务科牵头,现新的医务科长以医院评审标准医院感染质量持续管理中的有关抗菌药物管理......为理由找到大院长让院感科牵头,现院科只有2名护士,工作很困难,我该如何与大院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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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3: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黑龙江七台河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中有规定的,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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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3: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嘉兴
要么医务科要么药剂科,再怎么样也轮不到院感科牵头,院感科只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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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3: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新疆昌吉州阜康
楼主的话题确实是现实工作当中的症结所在,好多医院的院感科由护士再做,对于抗生素的管理及合理使用抗生素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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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3: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贵阳
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文打印出来给大院长看,其中第二章第九条清楚写道“医务、药学等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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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3: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黔东南州凯里
            我院抗菌药物管理牵头部门是医务科和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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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承德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2】第84号):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依法执业不光涉及到医生护士,职能部门也要依法执业。按照这个文件与领导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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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14-3-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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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4 14: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天津
雾仙子 发表于 2014-3-4 13:13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中有规定的,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管理。

非常感谢老师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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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淄博
我们医院是医务科分管,与院感办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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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资阳
这个问题讨论过很多次了。其实不管哪个部门管理,只要把这件事件做好就行了。
在我们医院就是我们(医疗质量管理部)在管理。要想说配合的事,那是空了吹,一般一个部门牵头,要想其他部门来配合,很难。
管抗菌药物很难,我们管了三年,才稍有起色。但是得罪了一大帮子人。
其实说服院长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在《三级综合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的确归在院感管理里面。但是偿可以这样说啊,国家没有明确管理的部门是哪个,院感配合就是了。以后医务部管的不是挺好的吗?而且现在院感就两个护士在做,肯定没有医务部管理好。你坚持自己的观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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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青岛
自然风光 发表于 2014-3-4 14:11
我们医院是医务科分管,与院感办无关系。

与院感科有关系,需要医务科、药剂科、院感科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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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贵州六盘水
要么医务科要么药剂科,再怎么样也轮不到院感科牵头,院感科只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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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陕西
我们医院是医务科牵头,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院感科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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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淮南
2012.8.1执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  等二章第九条有很明确的条款,参照啦。我们医院是药剂科、医务科及业务院长分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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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内蒙古赤峰
这就是个麻烦事,我们医院开始也是医务科牵头管理,可是在等级评审内容上,在药剂科占多数,所以就拿到药剂科管理了,感控科就是负责统计几个数字管理,因为评审内容上有,没办法,我们还没有软件,只能手工统计,好多医院是检验科统计,可是我们医院规定“等级评审内容在哪现责任人就是哪”,所以没办法,我只是统计,上报质量控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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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4: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IP:甘肃兰州
医务部门管是最合适的了,人家拥有的权力其他科没法比。但有些指标在院感科,也不能完全不管。我们只管和我们有关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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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5: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安庆
应该是医务科牵头,药剂科、院感科及临床专家协助,一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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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5: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湖州
文件上写明了主要是医务和药剂部门负责管理,院感科协助,如果有能力能管好,是哪个部门都没关系,主要是以做好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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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5: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唐山
我院是临床药学室管理,医院等级评审中有多重耐药菌管理多部门协调机制,也由药学室牵头,医院感染管理科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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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15: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无锡
本帖最后由 佳蕙淼淼 于 2014-3-4 15:21 编辑

应该由医务科牵头,药剂科和检验科及院感科参加,我们只能提供督查工作,查查菌检率及抗生素联用等等。要深刻领会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的精神,这一个办法是规范也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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