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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车 于 2014-1-13 15:57 编辑
新一轮的等级医院评审,尽管引来很多议论,甚至出现反对的声音,但是追踪法和PDCA持续改进已经深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领导和众多医务人员脑海中。他们内心既盼望自己医院能顺利通过又担心在现场评审中被追踪出很多问题。本人参加了多次省里组织的相关培训,也亲历学习了国家级带教评审的整个过程,更是参加了我省使用新标准评审的第一家三级综合医院,这些经历也让我对等级医院评审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受。
整体上讲,每家受评医院都将现场评审作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医学技术水平的机会,每个医院领导也确实给员工很大的压力,甚至会放出狠话----假若在评审中出了问题,就是医院的罪人!评审结束后绝对严肃处置!因此,可以坦率地说,大家平日里工作就很辛苦,没有多少人会真正去享受迎评或受评的这个过程,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所有员工几乎都在追求评审的结果。所以在准备评审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其中也不乏错误。
减少结构式评审,强化持续改进的理念,体现“大运行”、“大培训”、“大质控”、“大应急”,避免突击式评审,构建围评审期模式,采用系统科学的评审方法使得医院再临时抱佛脚变得十分困难。每一个PDCA循环都是一种持续改进、积极向上的过程,本轮的A就成为下一轮的P。等级评审的脚步永远没有停歇,本周期的评审结束之时便是下一周期评审开始之日。如此反复,同样体现着PDCA的理念。
CBA三级评分制的应用,其标准是“有持续改进,成效良好(A)、 有监管有结果(B)、 有制度且能有效执行(C)”。 而“仅有制度或规章或流程,未执行”只能判定为D(不合格)。注定了A就成为水平最高的标志,达到A必须获得B级评分,获得B评分的前提肯定是把C拿到手。况且,要达到甲等医院水平,每一个CBA都必须获得一定的比例。但是我发现,单纯的看A款,可能不难达到,或者说较易获得。但是不能忘记获取A的前提条件。有的C款内容又包括了诸多的条目,每一条目都必须达到,才能赢得C。所以做好C的要求,才是一切成功的开始。很多单位自评为A的不少条款最终就可能栽倒在C款的下面:因为根本不能满足C!达不到C,专家是可以不看B款内容的。至于A,也只能是待字闺中了!不要总是艳羡A,没有C做基础,即便取得了貌似A的改进和成效,也是难以维持的!就好比一个人做了很多让人受益的事情,但是并不一定合法,也是要受到法律的追责的!
所以,真心提醒各位辛苦的院感人,在等级医院评审中,务必夯实基础,只有做好C才有机会让专家看到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A!好高骛远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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