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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婴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9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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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刚生的死婴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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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3-1-29 09:10 编辑

交殡仪馆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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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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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3-1-29 09:09 编辑

胎盘及胎儿、婴儿遗体的处置管理制度
一、分娩后胎盘处理:
1、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2、产房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3、产房放弃或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
4、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的处理:
1、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2、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3、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结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等,需办理相关手续;
4、胎儿遗体、婴儿遗体应由家属处理。如家属处理困难,可委托机构或殡葬部门处理,费用由家属承担。
三、建立和完善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儿科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流程,设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产房分娩后胎盘及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管理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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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已经是参照这个制度管理的,也许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模式会有些不同,但大体应没有改变。我这个也是来源于论坛。希望能对你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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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界定是12周以上交由殡仪馆焚烧处理,以下的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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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婴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置,送至殡仪馆火化的,要和死婴家属签好协议。同时死婴火化要和殡仪馆签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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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与当地殡仪馆签署合作协议,产妇入院后进行签署医院死婴处置协议,协议上要明确死婴的管理要求。科室制定死婴管理制度、记录本。这样死婴管理基本上就资料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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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是出自哪个管理规范呀!是国家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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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你好!!我也想知道是出自哪个管理规范嘞!谢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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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交殡仪馆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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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试行稿,16周以下和500g以下的可以按照医疗废物对待,一些省份已经在试行了。关键的区分在于是否肉眼可辨识,可辨识的是遗体,不可辨识的是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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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出自哪个管理规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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