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00|回复: 23

职业暴露追踪存在问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 10: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发生职业暴露后,暴露源状况不明,给暴露者第一次抽血检验,还要进行追踪吗?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3-1-22 1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的,,一般是前三个月是关键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追踪的。HIV暴露的需要追踪一年。其它的半年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三个月和半年复查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0: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追踪的,我们是三个月复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0: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前不久有临床护士发生职业暴露,暴露源明确,给随机采血检查,又给予预防全程治疗,我要跟踪半年,这样也是对同事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1: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三个月和半年复查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1: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三个月复查,6个月最后结果才能结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11: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HIV的跟踪是否需要1、2、3、6个月及一年时均进行?敬请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5 23: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5 23: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第十四条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09: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djddj 发表于 2013-1-25 23:00
追踪的时间依据在哪里?请指教,谢谢。

不好意思,我是从论坛中一位老师贴出的表格中看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6 23: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天的使者 发表于 2013-1-26 09:54
不好意思,我是从论坛中一位老师贴出的表格中看到的。

谢谢,我会多上论坛,向老师们好好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7 18: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暴露者第一次抽血检验"这叫基线调查,了解既往有无感染情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随访,所以,必须进行追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昊爱无限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7 19: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djddj 发表于 2013-1-25 23:00
追踪的时间依据在哪里?请指教,谢谢。

是依据HIV病毒的窗口期来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7 19: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要按规定追踪监测,而且要保存好监测记录,如果真的感染了,这些资料很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7 23: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玉蝶 发表于 2013-1-27 19:16
不仅要按规定追踪监测,而且要保存好监测记录,如果真的感染了,这些资料很重要。

非常感激老师,这正是我需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3-23 23: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3-23 23: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3 23: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yxm243 发表于 2013-3-23 23:44
HIV病毒的窗口期应是六个月吗?

HIV病毒的窗口期应是三至六个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