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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耐药监测预警机制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耐药菌传播,规范抗生素合理应用
二、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医学检验科;院感科;药剂科
三、依据:
[1] 卫计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2] 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2011]5 号
[3] 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2009 [38]号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涵(2019)480 号
四、内容:
为加强对多重耐药菌感染监控与细菌耐药预警,更好地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科学依据,依照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11]5 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卫办医政[2009]38 号《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临床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机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患者
1.确诊感染的患者入院时做到有样必采,开展主动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对免疫力低下、危重患者、对上级医院转入病人、有关流行病学史者,入院时进行微生物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及时采集标本。
(二)临床科室
1.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高危患者要进行监测,及时采集有关标本送检, 并追踪结果,以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属多重耐药感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2.科内及科间告知制度:
(1)主管医生发现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例应立即开“接触隔离”医嘱,报告科主任、护士长、责任护士并进行交**。
(2)科主任、护士长应在晨会上告知全科医护人员。
(3)护士长或责任护士负责对家属及陪护人员进行相关隔离常识的宣教、指导。
(4)责任护士做好多重耐药菌患者床单元、病室环境及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5)转床、转科、送医技科室辅助检查或需要手术治疗时应告知相关科室的接诊医生或护士,做好接触隔离及消毒防护工作。
3.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短时间发生 5 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科室短时间内发生3 例以上相同耐药菌病例,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应立即向感染防控办报告。节假日报院总值班,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科室应按《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表》落实相关预防控制措施。
5.应了解本院前五位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名称及耐药率,根据细菌耐药性情况分析和耐药预警报告,指导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医学检验科微生物室
1.规范的进行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提高细菌培养的阳性率,鉴定和药敏试验的准确率,及时向临床发出报告。
2.应及时对临床送检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及药敏,发现多重耐药菌应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和感染防控办。
3.一旦短时间内发现某一病区有 3 例及以上某种耐药谱相同病原菌,应立即通知感染防控办。
4.每季度对全院及重点部门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统计及趋势分析,将结果提交感染防控办。原则上每季度公布细菌耐药信息,将细菌耐药统计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各有关临床科室及医务科与药剂科,以便临床及时掌握信息,更好地指导抗菌药物使用。按照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09】38 号文要求: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各科室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 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四)感染防控办
1.感染防控办应积极开展多重耐药菌感染目标性监测工作,专职人员每天对全院多重耐药菌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2.感染防控专职人员在接到微生物室报告或在日常的监测中发现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指导控制,若高度可疑应立即向分管院长或值班院领导报告。具体按《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3.根据微生物室提供的全院及重点部门细菌耐药统计、分析结果,每季度统计常见多重耐药菌的科室分布、标本分布及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并反馈科室,特别是重点部门。
4.对多重耐药菌的患者进行追踪,每周应到相应的科室,按照印制的《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表》督导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直到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五)药剂科
药剂科根据感染防控办、医学检验科微生物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分析相关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指导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干预措施。并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严重耐药的抗菌药物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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