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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瓿到底该如何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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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明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按这个说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就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我市环保局来院检查时提出,玻璃安瓿应按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他说此类安瓿虽没被血液等污染,但被化学药物污染了。现在是“三创”工作的非常时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各位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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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鱼o_0 + 2 仍然是老问题。理论与现实矛盾时候该如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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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把安瓿归为损伤性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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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是损伤性废物,但交由谁处理?是按医疗废物还是按生活垃圾处理???大家都有不要的理由,怎么办???请支招,下发文件还是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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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安瓿不同,去向又不同。
像庆大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应归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像青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完全可以置于纸盒子,不作医疗废物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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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13-5-1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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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是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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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你是哪个省的。我们江苏省的《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165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一)以下废物应当放入黄色垃圾袋:
棉球、纱布等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的物品;
引流袋、各种手套、一次性医疗器械等(不论是否被污染,一律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化疗药瓶。
黄色垃圾袋应当有“警示”标识,凡已放入袋的污物不得再取出。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
(二)以下废物应当放入利器盒:
各种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种手术刀、手术锯等。
利器盒存放量达到容器的3/4时,即密闭放入黄色垃圾袋。利器盒不得重复使用。
(三)以下废物应当放入塑料桶:
二甲苯等液体。
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应当先消毒处理(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再放入黄色垃圾袋。不具备条件的,可使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
(四)以下废物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不必作为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输液软袋、塑料瓶、安瓿、小药瓶等;
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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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瓿归为损伤性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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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安瓿(非化疗药)作为生活垃圾,因为虽然作为损伤性废物,但和针头刀片有本质区别,它没有体液血液污染,就是被这些物品割伤也没有职业暴露损害危险,而且,作为生活垃圾还可以废物再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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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作为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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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有这样的疑惑,自从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废弃药物说明书的处置文件后,护理部通知科室象青霉素这样的安瓿按医疗废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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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面有过很多次这样的讨论,去听听其他专家们的对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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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0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北耗子王 于 2012-12-21 00:23 编辑

玻璃安瓿是损伤性废物,表示(不是)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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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这个说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就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我市环保局来院检查时提出,玻璃安瓿应按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他说此类安瓿虽没被血液等污染,但被化学药物污染了。现在是“三创”工作的非常时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的疑惑论坛已经有很多讨论了,你可以使用“搜索”功能,查看以前的帖子,就你的问题:1、玻璃安瓿不属于生活垃圾,在现行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明确规定属于“损伤性医疗废物”,虽然没有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否则可以视为感染性废物),但是它存在刺伤的隐患;2、市环保局将此类物品归类到化学性医疗废物也是和环保总局颁布的分类目录是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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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西北耗子王 于 2013-1-16 16:33 编辑

刚刚浏览了大家的回帖,我觉得有一个概念需要大家来思考:玻璃安瓿与小药瓶~~~
玻璃安瓿归类到“损伤性废物”没错,除外化疗、毒麻类药品的小药瓶可以归类为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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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旋风 发表于 2012-12-20 17:13
不知你是哪个省的。我们江苏省的《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中规定:
http://www.icc ...

你们省的规定说的很详细,这样就好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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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12-12-21 00:21
“按这个说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就可以按生活垃圾处理。我市环保局来院检查时提出 ...

谢谢版主的指导,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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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jinxiangtang 发表于 2012-12-20 17:09
玻璃安瓿不同,去向又不同。
像庆大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应归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像青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完 ...

请问你院像庆大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应归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后最终的处理方法是?我市现在还没有集中处置中心,是医院自己焚烧感染性废物,损伤性的只是焚烧枕头、刀片等,玻璃安瓿只能做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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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怡然 发表于 2012-12-21 10:27
请问你院像庆大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应归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后最终的处理方法是?我市现在还没有集中处置 ...

首选焚烧处理,现在没有集中处置的地区医疗机构一般都被要求建立焚烧炉;也可以选择深埋(必须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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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jinxiangtang 发表于 2012-12-20 17:09
玻璃安瓿不同,去向又不同。
像庆大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应归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像青霉素类似玻璃安瓿完 ...

我们的做法和老师您的意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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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的翅膀 发表于 2012-12-21 12:07
我们的做法和老师您的意见相同。

根据省要求和市要求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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