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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天津市肿瘤医院推诿艾滋病病人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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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3:47: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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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天津11月22日电  (记者张建新)天津市卫生局22日表示,经初步调查核实,天津市肿瘤医院存在推诿艾滋病病人问题。对此,天津市卫生局正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肺癌患者求医遭拒,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接受手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看到新闻报道后十分关心,立即专门给卫生部主要负责同志打电话,要求保障艾滋病病人就医权利和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记者22日从天津市卫生局了解到,经初步调查核实,天津市肿瘤医院存在推诿病人问题。对此,天津市卫生局正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天津市卫生局对实施手术的医院职业暴露和院内感染控制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检查。经核查,实施手术医院的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手术消毒、患者护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符合相关规定,未出现院内感染和污染情况。

  天津市卫生局再次重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天津市卫生局也提醒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到医院就诊时,要依法向接诊医生告知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不得故意隐瞒病情,以免造成艾滋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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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13:48:39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艾滋病病人求医遭拒是社会之痛




  患者故事

  就诊遭拒无奈隐瞒病情

  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在求医时屡次遭拒。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小峰住在天津市肿瘤医院,术前检查出HIV呈阳性,医生让他转到其他医院手术。被肿瘤医院拒收后,小峰辗转到了北京地坛医院。在北京地坛医院,小峰又被告知,虽然可以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但由于该院胸外科正在建设中,不具备做肺癌手术的能力,所以按照《艾滋病管理条例》中“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医生建议他求助天津市卫生防疫部门,再作进一步的协调。

  小峰回到天津后,又找到了第三家医院,想到坦白病情必定遭拒,无奈之下,在入院上交病历时,小峰将肿瘤医院HIV呈阳性的检测结果覆盖后复印上交,逃避血检。11月12日,小峰在天津市一所三甲医院顺利进行了手术。此事经微博爆出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关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就医问题的热烈讨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都会遇到的普遍现象。”一位抗艾关怀民间组织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很多非定点医院通过治疗(手术)前检测等渠道,了解到就诊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后,会用很多理由,拒绝收治。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2800余家艾滋病定点医疗机构,多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身体疾病,通常都会在定点医院解决。而按照相关规定,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应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而治疗其他身体疾病可以到任何一家医疗机构。

  医生故事

  职业暴露引发“心力交瘁”

  日前,北京地坛医院骨科主任张强拿到一张他本人的检测报告,上面清晰地写着:HIV阴性。两个月前,他在为一位艾滋病病人进行手术时发生职业暴露。

  这两个月,在可能“被感染”的心理压力和繁忙的工作压力下,张强仍然坚持每周3天出门诊,每天7时到医院,开始一天的查房、出诊、手术,并完成了50多台手术,其中有5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手术。但不同的是,每天早晚,他都会在闹铃提醒下服药。

  事发当晚,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中心的医生为张强进行了职业暴露评估,嘱咐张强每天早晚9时各一次准时服药,进行干预。随之而来的严重药物副作用让他心力交瘁。腹泻、皮疹、乏力、视物不清、头晕……“强脊柱”(张强的微博网络名)的粉丝发现,一向在网上十分活跃的“强脊柱”沉寂了十几天。10月9日,“强脊柱”终于开始重新回答网友关于骨科的种种提问,同时他对预防用药的副作用和自己的工作状态进行了这样的记录:“昨天又有一台HIV手术,病人严重骨质疏松,手术很不顺利,内固定失败,只有用最传统的方法固定,折腾了3个多小时。平时1个小时就应该做好了,药物所致的干呕还是有的,疲乏无力,像是感冒。今天要去医学会汇报人工关节临床应用情况,坚持吧!”

  10月16日,“强脊柱”写道:“医生的奉献,踏入这个行业就是必然的,今天又有一位HIV骨折的患者要手术,做就是医生的风险,不做就是患者终生的残疾。在中国有一群这样的医生,并不被大家所知道。9点还得吃药。”

  11月22日,看到小峰事件的张强医生发微博称,“对患者的遭遇感到同情,对医生的处境也表示理解”。

  业界观点

  杜绝“拒收”关键在转变观念提高能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内容是“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吴尊友说,医院的技术能力以及医护人员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误解、歧视等,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被拒收的主因。四川省人民医院创伤外科副主任医师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基于医疗行业的基本伦理,仅仅因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这一点而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当我们完全拥有这种手术能力时),是绝对错误的。江华说,应加大对医护人员消除艾滋病歧视的教育。

  有艾滋病防治专家提出,艾滋病病毒与乙肝、丙肝病毒的危险性是同一个级别的。但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往往要多过对乙肝的恐惧。要消除恐惧和歧视,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艾滋病科普宣传。

  职业暴露风险也是医生不愿接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原因。据了解,今年仅北京地坛医院骨科、妇产科、外科、麻醉科在为艾滋病病人手术中,发生的职业暴露事件就有5起。

  “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医护人员存在的职业风险、缺少相应的政策层面的补偿机制的支撑,是艾滋病病人就医难、手术更难的问题所在。”一位医院管理者称。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绝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由于受到人、财、物的限制,综合实力都无法满足传染病患者的多方面医疗需求,虽然可以通过加强各地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来解决传染病患者就医难、手术难问题,可是单凭传染病医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江华提出,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省(市、区)通常经由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系统进行医疗救治。而历史上传染病医院是为应对急性传染病而设立的,这一传统导致大多数传染病医院的外科系统不发达,很多传染病医院只能施行门诊手术或普外科常规手术。这就出现了问题:艾滋病是一种涉及多系统器官的慢性传染病,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长达数十年,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需要外科治疗的状况,而一旦需要大型外科手术,就常常难以在传染病医院中获得相应的医疗救治。现行体制下,较高水平的神经外科、胸心外科等专科是由大型综合型医院建立并运行的,但这些医院,目前又较少参与艾滋病病人的临床诊疗工作,能力缺失导致医务人员有可能不愿接诊艾滋病病人。

  北京地坛医院院长张永利说:“事实上,在国外发达国家并不存在独立的传染病医院,而是在综合医院的专门区域收治传染病患者,如肺结核、艾滋病、肝病等。我国要借鉴这一理念,把传染病救治纳入常规医疗体系,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传染病职业暴露知识培训,这样可以真正让传染病患者就医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从事传染病工作人员的补偿,解决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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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13:51:20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艾滋病感染者“曲线”求医,谁之过?】对于天津艾滋病感染者隐瞒实情做手术事件,有专家提出,一方面要增大艾滋病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加强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努力消解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与艾滋病人不必要的歧视和排斥;另一方面,应该采取措施充分保护医生的权益。http://t.cn/zlvW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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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09:09 | 查看全部 IP:河北石家庄
此例患者,年纪轻轻,是否属于HIV感染导致的免疫低下引发的肿瘤(肺癌)?具了解,患者在最后一家医院里以假冒其他医院化验结果来蒙骗医生,打算术后在告诉医院,还以“即使医生感染,可以服药,没事的”为由,难道医生就应该为这样的患者献身?难道医生就应该忍受服药的副作用?难道医生就不是生命?这种做法难道不是故意去伤害他人?这不是犯罪?主动告诉医院自己的阳性结果,毅然承担术中的一次性用品才是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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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14:12 | 查看全部 IP:江苏徐州
医务人员首先要自己端正思想啊。艾滋病没有那么可怕。但是病人也不能隐瞒病情啊,这样对医生也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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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18:14 | 查看全部 IP:安徽亳州
医务人员保不了,谈何保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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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24:37 | 查看全部 IP:安徽亳州
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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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33:45 | 查看全部 IP:江苏苏州
对艾滋病病人真的不用这样恐慌的。6年前我们曾经接诊一个脑出血患者,当时是急诊手术。发生了艾滋病暴露。当时还是很紧张的。后来经过积极处理追踪。未发生什么后果。经过这样的事件,全院做了职业暴露的培训,效果很好。现在每年都有5~6例艾滋病患者就诊。医护人员也不是那样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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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4:55:45 | 查看全部 IP:山西大同
个人认为首先医务人员自己要正确对待艾滋病人,而且要按要求做好防护,这样才会杜绝类似隐瞒病史的现象发生,这样相对我们职业安全防护才会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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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5:24:11 | 查看全部 IP:江西
医务人员要按要求做好防护,职业暴露产生的后果不是这一两句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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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5:41:12 | 查看全部 IP:广东广州
为什么要一再强调标准预防呢?但是观念深入到医护人员的心里去了吗?医疗体系本身就存在着很多弊端,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综合医院也是不应该拒绝HIV携带者来诊治其他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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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6:02:41 | 查看全部 IP:河南濮阳
艾滋病患者的治疗,须专科医院进行,有其他疾病,在综合医院治疗室很常见的室,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是可以预防的,应该接受对病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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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6:11:36 | 查看全部 IP:黑龙江大庆
艾滋病患者的治疗最好在专科传染病医院进行,在综合医院治疗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是可以预防的,应该接受对病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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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6:17:45 | 查看全部 IP:广西柳州
作为医务人员,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对待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艾滋病是性传播、血源性传播及垂直传播的疾病,而且艾滋病毒在体外的抵抗力并不强,75%酒精及0.5%碘伏均能将其杀灭,只要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应该不用谈爱色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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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16:19:19 | 查看全部 IP:广西柳州
医务人员这么恐惧艾滋病,真是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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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22:41:17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卫生部:艾滋病治疗首诊负责,严禁推诿:今日卫生部发出通知,加强艾滋病定点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落实首诊(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艾滋病职业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http://t.cn/zjU3u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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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3 22:41:56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马车 发表于 2012-11-23 14:09
此例患者,年纪轻轻,是否属于HIV感染导致的免疫低下引发的肿瘤(肺癌)?具了解,患者在最后一家医院里以假 ...

央视有关天津艾滋病携带者报道存在严重问题:1、艾滋病感染者、专家都有发言,而事件中重要的另一方普通医务工作者为何被忽略了?2、片中说已向相关部门申诉,接到申诉的部门为何没有采访?3、李虎说这是“知情权与生命权”的冲突,编导动下脑子,医生不知情感染后没有生命危险?http://t.cn/zjyiK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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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4 11:13:51 | 查看全部 IP:河南郑州
原标题:卫生部:严禁推诿拒诊艾滋病患者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白剑峰)卫生部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抗病毒治疗及其他医疗服务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确保接触救治的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综合诊疗需求,指定具备条件的医院承担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并将定点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布。定点医院要加强设备、设施、人员、技术等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对门诊、急诊、住院和自愿咨询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要积极、科学、妥善地做好接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在不具备提供相关医疗服务诊疗条件时,医疗机构要及时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转诊至定点医院,或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转诊等相关事宜;不适宜转诊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定点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到接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重点培训艾滋病诊疗方案、感染控制措施、工作流程等。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科学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如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推诿或者拒绝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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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5:10:10 | 查看全部 IP:广东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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