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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血透患者被检出梅毒抗体后的血泪控诉(转自丁香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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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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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车 于 2012-11-19 20:59 编辑

看到丁香园论坛上的帖子(http://www.dxy.cn/bbs/topic/24149598),感觉值得大家一看,更值得讨论和深思。这个案例是否与院感有关?欢迎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都来参加讨论。也给血透室工作人员提个醒,遇到这样的结果该怎么办最为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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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天屠龙 + 2 + 5 是应该好好的看看,和我们自己有没有关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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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认真查一下是不是相关蛋白或者抗体干扰试验出现了假阳性,因为目前的梅毒抗体试验的特异性还不是很高,只有抗原才是最好的确诊依据。 最好用几种方法和几个厂家的试剂来验证,特别是老年人和一些免疫系统疾病患者易产生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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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草原星空 于 2012-11-19 22:07 编辑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警钟,打算把这个打印下来让血透工作人员看看,医务人员太需要慎独精神了,如果出现了类似情况时,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做得问心无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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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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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2-11-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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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意是救治生命,保障健康,结果却事与愿违,以病人为中心不是只挂在嘴边上,贴在墙上,是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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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不复用的情况下,会在哪些环节传播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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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太有必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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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做一下流行病学调查,如果传染源确实在血透的过程中,那么,在传播途径没有控制以前,应该还有其他患者发病,不可能只传染一个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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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藤摸瓜,找问题源头  发表于 2012-11-2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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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之外还有次要传播途径,男性在理发店刮胡子,前一个人刮出血,前一个人有经血液传播疾病,不消毒再给后一个理发的刮,也刮出了血;在消毒不好的小诊所看牙;修脚刀修脚出血等;我们现在术前监测的病人中高龄的老人梅毒确诊实验室阳性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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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到  发表于 2012-11-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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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是给人治病的,最主要是不能传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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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当事医院不要推诿,认真对待,查查清楚对大家都好,不是医院原因那么对病人也有交代了,如果是医院原因那么就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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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  发表于 2012-11-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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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目前没有开展血液透析,想想这个重点科室头就大,经血传播的疾病太多了,而且一旦传上就麻烦大了,不过这个情况也很难说,就像8楼的老师说的,如果是医院内感染,不可能只传一个人。。。。。。这家医院有的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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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钟长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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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残酷的实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扪心自问要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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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管路和透析器不复用。患者第一次透析时,需要做术前四项检查,已明确诊断。患者有血源性传染病必须在隔离透析区进行透析,长期透析患者每半年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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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我们的工作得到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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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感染是否与院有关,都应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排查隐患,并拿出证据来排除。不应推诿。案例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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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专业的操作流程进行,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纠纷。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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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管路和透析器不复用,会在哪些环节传播疾病?如果传染源确实在血透的过程中,那么,在传播途径没有控制以前,应该还有其他患者发病,不可能只传染一个患者。梅毒的传播途径还有例如男性在理发店刮胡子,前一个人刮出血,前一个人有经血液传播疾病,不消毒再给后一个理发的刮,也刮出了血;在消毒不好的小诊所看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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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能听一面之词,但也真的给我们敲了个警钟。无论如何,大家都应该引起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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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12-11-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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