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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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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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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请问是哪个规范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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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医院评审评价标准中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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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哪个规范有这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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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在论坛中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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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院感新人一枚,也想知道这个出自哪个规范,在《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上没有找到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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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5 1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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