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斯斯(感控AI助手)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基础感控
›
医疗废物/污水
›
医疗垃圾处理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495
|
回复:
13
医疗垃圾处理
火...
[复制链接]
柳絮纷飞
柳絮纷飞
当前离线
积分
594
发表于 2012-9-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地区没有医疗垃圾处理中心,使用后的输液器需要浸泡消毒吗?检验科的血液标本需要高压灭菌吗?是否可以使用10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回收填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佳蕙淼淼
佳蕙淼淼
当前离线
积分
10370
发表于 2012-9-2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和您那的省厅联系吧?!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禅静思语
禅静思语
当前离线
积分
29626
发表于 2012-9-2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废如果没有集中处置,您所提到的这种方法是需要的。来自03年的《医废管理条例》的规定。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李晓玲
李晓玲
当前离线
积分
270
发表于 2012-9-24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液浓度应该是2000毫克每升吧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是冬天的海
我是冬天的海
当前离线
积分
305
发表于 2012-9-2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的输液器应该毁形处理吧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二道桥的羊肉串
二道桥的羊肉串
当前离线
积分
16440
发表于 2012-9-24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交到有资质的处理中心,如果没有集中处理的地方,使用后的注射器应该毁形,检验科的废弃标本需要是直接高压灭菌,如果需要浸泡消毒则需要尽量消毒时间和浓度增加,以保障消毒效果。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1375162324
1375162324
当前离线
积分
561
发表于 2012-9-24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交到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医院一般只做为医疗废物的暂存处不超过2天。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老虎5188
老虎5188
当前离线
积分
3368
发表于 2012-9-2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服务站统一回收处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老虎5188
老虎5188
当前离线
积分
3368
发表于 2012-9-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只做暂存,应该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吧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蓝色的天空
蓝色的天空
当前离线
积分
1739
发表于 2012-9-2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注射器应该毁形,检验科的废弃标本需要是直接高压灭菌,如果需要浸泡消毒则需要尽量消毒时间和浓度增加,以保障消毒效果。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宛名驹
大宛名驹
当前离线
积分
2050
发表于 2012-9-24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医疗废物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柳絮纷飞
柳絮纷飞
当前离线
积分
594
楼主
|
发表于 2012-9-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使用后的针头也要毁型吗?也浸泡消毒吗?但是针头在毁型过程中可以产生气溶胶,增加医务人员的感染机会。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bsgcyy
bsgcyy
当前离线
积分
4540
发表于 2012-9-2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需要了,这是条列的要求。现在不是都有集中处置的公司吗?我们从05年就开始交给公司处置了。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柳絮纷飞
柳絮纷飞
当前离线
积分
594
楼主
|
发表于 2012-9-2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我们这儿没有集中处置的公司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