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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院感染均应由医院买单么?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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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年的院感工作,有一个疑惑一直困扰着自己,所有符合诊断标准的医院感染均应由医院承担责任么?还是应该结合病人的基本情况如易感因素、基础疾病等多方面权衡?如果结合病人基本情况来评价医院感染医院所要承担的责任的话,这个权衡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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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概念上有误。医院感染是个大范畴,只要病人入院超过48小时后获得的感染均属医院感染。但在这些感染中,包括医源性感染、病人方或陪客方引起的感染。不是有了医院感染都需医院承担责任,由医院承担责任的仅限于医源性感染。但在临床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病历书写中,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将非医源性感染搞成了医源性感染,结果,打官司败诉,这是一个必需重视的问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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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发生医疗纠纷导致的医疗陪护,最终的定性都要看是否属于医源性所致。及时是发生于院内感染引发的医疗陪护,也要客观分析感染原因,最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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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医院感染如果是医源性感染医院是应该负有一定责任的,但也要结合病人自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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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老师意见。医院感染如果是医源性感染所致,也要结合患者自身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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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国医院感染这块医院方赔偿案例不太多,随着病人方认知程度的深入这块会越来越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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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2-8-21 12:27
概念上有误。医院感染是个大范畴,只要病人入院超过48小时后获得的感染均属医院感染。但在这些感染中,包括 ...

谢谢老师的启示,我心里的这个结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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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引发的,可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感染,有些是难免性感染,比如病人本身疾病严重免疫力低下导致的医院感染,也有隔离措施不到位发生的交叉感染,不能一概而论。

随着患者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医学知识的普及,医院感染逐渐被国人重视和认识,有些可防控的医院感染逐渐要医院买单,这也是医疗发展趋势。

记得有一年院感年会提到的“医院感染零宽容”,就已经把医院感染提到了一个认识高度,美国已经有一些医院感染医保不负担费用,要求医院买单。

医院感染控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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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2-8-21 12:27
概念上有误。医院感染是个大范畴,只要病人入院超过48小时后获得的感染均属医院感染。但在这些感染中,包括 ...

请问老师,在病历书写中,往往将不是医源性的写成是医源性的,能否举个例子?我院神经外科很大一部分病人手术后均会发生肺部感染,请问这种情况在老师你的医院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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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原因  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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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昊爱无限 于 2012-8-21 23:32 编辑
Jean 发表于 2012-8-21 14:43
请问老师,在病历书写中,往往将不是医源性的写成是医源性的,能否举个例子?我院神经外科很大一部分病人 ...

神外的很多病人都是术后进行气管切开或者气管插管这样的侵入性操作,这种操作就是发生肺部感染的一个高危因素,也是需要我们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的。
关于如何预防着这种“并发症”,我们有许多综合措施,比如手卫生、吸痰无菌操作、抬高床头、口腔护理等等。如果我们一直在按照规范积极落实这些措施,那么感染率一定会下降,但要做到“0”感染,恐怕还需要时间。所以,个人认为,如果我们积极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患者仍然发生肺部感染一定要医院承担责任的话,似乎不现实。但是如果我们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视各种规范存在,不采取任何积极的预防措施,这样如果患者感染的话,我们恐怕难辞其咎
有的病例结果和过程同样重要,有的病例环节似乎更能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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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Jean 发表于 2012-8-21 14:43
请问老师,在病历书写中,往往将不是医源性的写成是医源性的,能否举个例子?我院神经外科很大一部分病人 ...

举个简单例子:一住院病人入院一周后出现发热,医师考虑是上感。在记病程记录时,往往只记病人的临床表现、症状、可能诊断及处理方法,但不记录发生的原因(还有的医生,不但不记录发生的原因,还明确写清楚:这属于医院感染)。在此例病人上,如果上感的原因是由病人自己或陪客方引起,虽然属医院感染,但不是医源性感染。如果不写清感染的来源,意味者此感染是由医院方造成的,这就变成了医源性感染。打医疗官司时,病历记录非常重要,法官不是医生,他只以病历文字为依据,所以,病例书写非常重要。不知我的意思表达清楚了没有,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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