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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是在工作中明显的违反了操作规程,还能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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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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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是在工作中明显的违反了操作规程,还能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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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不会要让这种事情故意发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一下,找找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可以考虑责任分别承担,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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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谁也不想故意伤害自己吧?如果是发生在国外,行政部门首先是自我检讨培训没有到位,不会去怪员工的,而发生在我们国家却是先看你自己有没有错。如果我能处理,我就算她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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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做法同2楼老师。医院多少会承担一些经济费用,也是人性化管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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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工作中发生的事件都应算工伤,这是无可争议的!何况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发生在自己身上。既然发生了,我们就应该积极帮其处理,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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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搞院感的人不管做事认真,还是很有爱心、同情心的。都不容易,能靠工伤就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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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算工伤,在工作期间发生,至于发生原因的分析,应该在今后的培训中强调,不应一味追究员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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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太笼统了

不知道是怎么的明显违反

我想还是有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吧,没有任何人愿意自己把自己弄伤,或者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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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工作场所应该医院有责任的,毕竟员工都是辛辛苦苦工作的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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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2009年发布并实施《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明确指出:对因职业接触血源性病原体而感染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或艾滋病等的劳动者,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其中并未说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判定,个人认为应该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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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老师仔细看看《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我也是最近下载下来认真学习了一番,结合卫生部的要求,准备对我院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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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都是充满爱心啊!我也是尽量这样做,但同时语重心长的还要教育:不遵守规范不但害人还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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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行人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也一样有赔偿吗?我同意算工伤,只是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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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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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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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算工伤,在工作期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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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走道地面上有水渍,工作人员不小心滑倒,造成腰椎骨折,我们按工伤走的,上述应该算工伤,在工作期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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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既然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应该算是工伤。算为工伤不代表当事人没有责任,还需要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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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有没有按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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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管理规定
(一)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的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由医院承担。
(二)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的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由职业暴露当事人承担20%、科室承担30%|、医院承担50%。
(三)体检后自动放弃免疫接种者和未按时完成全程疫苗接种者导致的职业暴露防护处置等相关费用单位不予承担。
这是我院制定的规定,但规定执行的时候是灵活的,是不是,制定这个规定特别是第二项的目的只是为了督促医务人员认真遵守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职业暴露基本预防控制措施。
毕竟谁也不想故意伤害自己的。
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应该是算工伤的。至于是护士违反诊疗技术操作常规,要加强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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