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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医院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感染病人该不该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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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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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是一小县城医院的老大(县人民医院) ,卫生部早就下发通知: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但至今我院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无发热、腹泻门诊,经常为收治传染病人、迎接上面检查头痛。前不久,一医院转来一重症肺结核,我院没有接收,直接叫转上级(市)医院,后来病人医治无效死亡,就来找我院麻烦,并到处上告。经过此事后,卫生局领导找到我院领导说: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今后所有病人不得推诿。现在治疗室经常打电话到院感科报告:小儿手足口、腮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要在门诊大输液室输液,怎么办? 收治? 我院确实没有条件,没有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地方。不收治,又在推诿病人,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点评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确实令人困惑!  发表于 2012-7-1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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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桂花香 + 2 现实!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共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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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肺结核的话,应该转到专门的结防院或传染病医院,我们如果私自收的话,还要受到处罚,只能说你们公共卫生配套不够!唉,现实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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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该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建立感染性疾病的救治体系,包括门诊和住院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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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2-7-14 16:14 编辑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正如桂花香老师所说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共同解决。 医院应该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建立感染性疾病的救治体系,包括门诊和住院病房。这可能是领导层要考虑的问题。
那么,面对现状,无所作为吗?首先能否建议先建立感染性疾病门诊呢?有的地区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都建立感染性疾病门诊了,何况这个投入不是很大。其次,门诊大输液室能否隔几个小的输液室或者输液区域,提供传染病患者输液专用,同时要注意消毒。否则,像楼主说的情况,很可能会导致交叉感染,损害患者健康,引发投诉。再次,联合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在调研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减少门诊输液量,给防控交叉感染创造有利条件。根据观察,门诊输液大厅像个菜市场,如果再加上消毒隔离不到位,是发生交叉感染极大的隐患。——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这种局面能有所改进,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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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我们也是遇到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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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也是这样,无发热、腹泻门诊,倒是有个肝病科门诊,每次上级来检查我就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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