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回忆 于 2012-7-12 16:25 编辑
我们是二级医院,1998年成立院感科时,是独立的管理部门,一名专职人员。2003年所谓的人事制度改革,将院感科并入护理部,2008年等级医院评审前期,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单项否决条款,院感专职人员再次提醒院领导,才使得院感科重新成立,不过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光杆司令”一人独撑工作,直到2010年1月,才被告知(事先没有人告诉或与院感人”商量“给院感配一名什么样的人员有利于工作!)任命了一名院感兼职副主任,是一名护士长,同时被告知,兼职者以原工作为主……基本还是“光杆司令”一人!2011年11月才正式调入院感科,两个人了,专业都是护理,合不合理没人过问,只管合了部分人的“意”!这是基层院感工作的真实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