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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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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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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抽空能读了“卫办医政发〔2012〕68号 ”文件, 感觉其中大部分内容与我们院感关联性不大,但想着我们这工作性质,还是硬着头皮读了二遍,而且做了相应的学习笔记:                             
一、了解知识点:该规范规范所称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包括骨水泥和非骨水泥型人工股骨头置换、全髋关节置换、髋关节表面及部分置换等髋关节重建技术,不包括髋部肿瘤切除后的假体重建技术。
二、关注点:
1、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之——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2、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之
——在完成每例次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件,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建立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进行公示。
——建立人工髋关节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在患者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部分留存人工髋关节假体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人工髋关节植入材料。
三、 以关注点形式作记缘起自己对这些规定的内涵、外延、职责鉴定不是太清楚,故作记并想进一步明确。不知道各位在学习相关新东东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方法?期待分享您的好经验
四、刚发了个专帖咨询“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事宜,看到有老师回帖说这不关咱院感事,关与不关在其次,但作为院感专职人员,我想还是得吃清这一切比较好,有备无患嘛,您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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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您的观点,您说的这个规范我也看过,我也有浏览新东东的习惯,一般首先是大体看一下是什么内容,然后重点关注有无我们院感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就进一步吃透,没有就做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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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与院感办有联系,现在的关键是与院感沾边一切都归院感,所以事事还是离远点,院感的活实在是太多太细太繁琐,但认真仔细的学习、理解各项规范后,工作也蛮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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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解读:开展髋关节置换术“门槛”设定

      近期在本版上挂了卫生部《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大伙学习的时候提出一些疑惑,也有朋友反应这规范与我们院感专业沾边较少,俺本人曾就自己的困惑以我读《规范》发帖求助,,刚浏览《健康报》时发现有文章对此规范进行了解读,以挂以粲读者。来源:健康报  2012年06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孙  梦)卫生部日前出台的《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明确,原则上三级医院才能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可以开展初次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开展此技术的医师要有8年以上骨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规范》指出,原则上三级医院能够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医院要有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可以开展初次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达到规范规定的人员、科室、设备、设施条件;医院所在的市内无具备相关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所在县在需要开展相关急诊手术时,无法及时到达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要由有技术资质的三级医院帮扶至少1年,并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应用能力评估。
    《规范》要求,拟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生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于《规范》实施前在三甲医院连续从事骨科诊疗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近3年累计独立完****工髋关节置换诊疗病例100例以上并保证手术安全的医师,可以直接认定具有相关资格。其他医生要开展这项技术,需具有8年以上骨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髋关节相关手术不少于30例,并在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后考核合格。
    《规范》要求,在完成每例次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进行公示。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外科学系主任邱贵兴告诉记者,由于一直缺少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准入标准,许多技术条件不具备的医院都开展了这项技术,造成相关感染率上升和并发症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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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要求,在完成每例次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每进行1例都要上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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