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6080|回复: 15

[求助] 做胃镜用用做艾滋病,梅毒,肝功检查吗?

 火...
发表于 2012-6-7 14:04: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辽宁阜新
最近,上级医院来我院检查,提到胃镜要检验乙肝的全部项目。可胃镜室说只要表面抗原检查了就行。没有找到依据哦。不知哪位老师指点一下哦。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2-6-7 14:29:17 | 查看全部 IP:江苏常州
想知道的,请做的好的医院介绍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4:43:59 | 查看全部 IP:新疆乌鲁木齐
我们医院不要求做乙肝等任何血源性疾病的检查,因为有些疾病处于窗口期有时检测不出来,但过一段时间检查出来,病人会认为是这次内镜操作感染上乙肝的,再说标准预防的原则是主张认定所有的病人都具有传染性,须严格做好清洗消毒工作,不能因为知道是乙肝的就好好洗,不知道的就随便洗,很多人忽视有些血源性疾病都存在窗口期这一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4:51:43 | 查看全部 IP:浙江温州
筛查血源性疾病除了清洗需要,也有部分原因是医务人员认为筛查处理,就能针对相应患者,从职业防护角度能更小心,但忽视窗口期,更危险。。。因此,目前我们都是宣传没必要强制检查,注意标准预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4:52:42 | 查看全部 IP:江苏无锡
标准预防,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与监测,检验乙肝全部项目就没有意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4:56:58 | 查看全部 IP:广西北海
我院仅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其余项目未强行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5:15:08 | 查看全部 IP:江苏常州
本人也认为要标准预防,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与监测,查传染病四项不现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5:33:14 | 查看全部 IP:陕西西安
标准预防,按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与监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5:37:54 | 查看全部 IP:山东青岛
2004年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不再要求做血源性疾病筛查,但是必须要求做好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工作,严格登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5:43:46 | 查看全部 IP:新疆

老师说的对,2004版的规范已经不要求做血源性疾病筛查,但是要做好内镜的洗消,灭菌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8:41:16 | 查看全部 IP:新疆乌鲁木齐
本帖最后由 千与纤寻 于 2012-6-7 18:47 编辑

我院对要做胃镜的病人要求完善乙肝全项,梅毒,和HIV及丙肝,对有传染病的病人每天要放到最后一个做,再把这条镜子进行灭菌处理,我想这样规定是因为胃肠镜只要求高水平消毒的原因吧,如果有条件的医院能做到给病人检查的镜子条条灭菌,那就没必要做这些传染病的检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7 18:50:53 | 查看全部 IP:天津
不需要做相应的检查了,但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医护人员防护,第二做好和内镜操作相关的清洗消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3 16:39:36 | 查看全部 IP:陕西延安
我院不做血液相关的检查,询问病史,有乙肝等血液患者,我们有专用的胃镜检查,原则上做好标准预防最重要,不能增加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处分患者要求我们可以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3 16:51:20 | 查看全部 IP:安徽安庆
我院很早说不做了,好象是卫生部有文件规定,但没看见,同时也暴露了病人的隐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13 17:02:35 | 查看全部 IP:贵州贵阳
我院的做法与11楼的相同。因为只有一条胃镜,只能通过筛查,把阳性患者安排到最后检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10 10:31:23 | 查看全部 IP:广东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sific2007@163.com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天打卡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