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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瓶的处置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4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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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说明一次性塑料液体瓶未被血液、体液污染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在处理的过程中不能用于原用途,怎么处置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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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怎么监管倒是个大问题,我们现在是卖给有资质收废物的了,不知可否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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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卖给他们,由工商局监管,目前,卫生部还没顾上这问题。我们交给保洁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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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您的做法。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废物回收公司。虽然不归我们管了,但从医院的角度出发,还是应该和废物回收公司签订合同,建立回收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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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专门回收的公司但要签约的,公司根据量安排具体回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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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废物,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废物回收公司,可以再利用,也算不浪费资源。希望有规范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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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希望出台相关的文件,具体哪个部门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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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卫生部和环保部文件精神,已不属于医疗废物,但管理方面应该比较严格的。对回收公司除签合同外,还要不定期实地抽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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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签约交给有资质的废物回收公司,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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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没有专门有资质公司回收,都被保洁工自行回收了,忧虑不对吧,又没有好的对策。所以还是希望国家出台政策,处理起来有据可查,有规范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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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存在这方面的困难,急需有资质的部门回收。每次上级检查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就没有这种部门,执行起来有难度。没办法都是卖给了废品回收站,玻璃类的液体瓶还没人要,最后出钱请别人拉到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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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省专门指定一家塑料公司进行回收,每家医院与之签订合同,公司提供包装袋,每日或根据产生的数量进行转运。但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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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解答,这是一个共性问题,能出台相关文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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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区没有统一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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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集中起来,卖给有资质的收废品公司,不要卖给挑担子的私人收购者。如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能指定专门的收购公司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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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6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回收公司签一份合同很重要哦,是保护自己、保护医院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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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被保洁工自行回收卖了,也知道这样不妥,又没有好的对策。各地区没有统一,应由国家出台政策,像处理医院医疗废物一样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和回收公司签合同,交换利器盒。这样可以再利用,也不浪费资源并有据可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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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由医疗废物回收公司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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