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63|回复: 18

职业暴露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4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请教各位老师:
    我院一名护士的手被大三阳病人抓伤(流血)后,是否要按职业暴露处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算吧,职业接触是指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它潜存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医院内发生的暴露,而且是被患者所伤。我认为应该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我同意楼上老师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我同意楼上老师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按职业暴露进行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们医院是按照职业暴露来算 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接触到病人的血液,算不算职业暴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算职业暴露,并按职业暴露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说职业暴露是暴露于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但医务人员已有皮外伤,不知患者是否有外伤或开放性伤口,此类情况按职业暴露处理对大家都放心,况且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无明显毒副作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院都按职业暴露处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这种事情还是宁左勿右好一点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仅仅是护士的手被抓伤流血,病人指甲周围皮肤完好没有血液和潜在传染物与该护士的伤口接触,按一般外伤伤口清创处理即可,如果护士的伤口接触了病人的血液和潜在传染物,则应该按职业暴露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属于职业暴露,在我院进行登记进行职业暴露登记进行处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这个处理    可能对你有帮助

附件3.doc

120 KB, 下载次数: 9, 下载积分: 金币 -2 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一名护士的手被大三阳病人抓伤(流血)后,是否要按职业暴露处理
我也认为应该算职业暴露,按职业暴露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职业暴露处理,毕竟手指出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6-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6-4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您这个情况应该是职业暴露,按职业暴露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