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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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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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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首次采血:暴露者和暴露源HIV均为阴性,以后还采血追踪吗?是否存在一个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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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们一般是3个月后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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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我们以后不查,也不要追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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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规定,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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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者都是阴性就不用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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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每年都要职工体检,可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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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〇〇九年卫生部发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在 “职业接触后的评估、预防和随访”中规定:艾滋病病毒接触后应于六个月内开展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个人认为还是追踪调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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