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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属索要截肢怎么办?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1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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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手术室、骨二科护士长报,一例截肢手术患者的家属态度强硬地索要截下来的肢体,说是他们藏族对自身器械处置有讲究,请问各位老师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该怎么做?
        反复思考,感觉从人道角度讲,我们应该满足患者家属这一要求,可从规范监管角度讲似乎又不能这样做,二难中,困扰太多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2-4-19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就如同以前讨论过的产妇胎盘的处理一样,我觉得如果患者和家属索要,应该执行签字后归还他们,这只是个人想法,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啊,敬请各位老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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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好多口腔科患者从小孩到老人索要拔除的牙齿,我觉得口腔科很自然地就归还了患方,也没有人去追究。不知道是否合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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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要联合医务科以及相关部门,如果肢体没有什么传染性,像一楼老师说的签好相关文件给予家属应该没有问题,毕竟要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当然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我觉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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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截肢是否应该给患者家属?答:应该。因为从伦理的角度和医学角度讲,属于患者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组织、器官,医院没有权利处置。但在医疗环境恶化的今天,需要规范严谨的书写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另外:截肢是否给家属、患者为何报告院感科?是不是报告医务处更合适?
有证据表示截肢器官给家属和医院集中处理对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有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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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的观点,参照胎盘处理原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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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遇到过一例,当时是找了医务科,术前术后给病人拍了照片,都放入病历里了。避免将来打官司。
建议细雨润竹老师再找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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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截肢是否给家属,应该是医务部门管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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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同意说是截肢是否给患者需要医务科同意,我觉得必须经过院感科同意,因为按照规定,截肢属于医疗废物,当然院感科需要参与了。
我们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当时是让家属签过类似胎盘处置的告知书后交给了家属,毕竟从人性话的角度考虑,应该可以理解的,当然,这个患者不能有什么特殊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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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昊love无限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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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归院感科管还是归医务部门管,都有一定道理,院感愿意管,那我医务何乐而不为?归医务管又有什么不合适?答案:没有。因为知情告知、医患沟通这块的管理医务更熟悉。
这次是问截肢,下次可能有人要切除的器官,再下次还有人要他已付钱买了也使用过了的输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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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需要截肢的患者极少,只要医疗文书记载完善,给医务部备案,家属签署了相关的知情同意书,又无传染性疾病,是可以交家属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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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漠驼铃声 发表于 2012-4-19 17:21
这个问题就如同以前讨论过的产妇胎盘的处理一样,我觉得如果患者和家属索要,应该执行签字后归还他们,这只 ...

法律法规中对此似乎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无论怎么做总觉还是有一些困扰,对这件我是建议临床按照既往制定好的知情同意书双签署并在病历中做详细记载后交给患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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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majiarui 发表于 2012-4-19 17:53
截肢是否应该给患者家属?答:应该。因为从伦理的角度和医学角度讲,属于患者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组织、器官, ...

1、截肢是否给家属、患者为何报告院感科?是不是报告医务处更合适?
回答:可能各个医院的具体情况不同的缘故吧,在本院临床报院感是因为他们认为截下来的肢体属于病理性废物,而所有关于医疗废物监管方面的东东都是院感草拟出台并作相应培训的,因此在临床眼中这既是院感科职权范围内的事,也是院感的专长吧。
2、有证据表示截肢器官给家属和医院集中处理对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有效/无效?
回答:目前似乎还没找着这方面的有效研究证据,但个人以为,如果患者属于传染病患者或者存在潜在高感染,这截下来的肢体还是得医院集中规范处置比较好,否则流出去引发什么不良后果时,我们还是有逃不掉的责任在其中。

点评

同意您的观点  发表于 2012-4-20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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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1#
我院处理:医生在病历中记录,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时,手术室建立登记本,说明肢体的去向,患者或家属签字,但目前,还没有遇到这样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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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参照胎盘的原则处理,院感科和医务科共同处理比较稳妥,院感科是管理医疗废物的,应告诉家属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医务科应做好医疗文书的规范书写避免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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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ypfy168 发表于 2012-4-20 08:43
应该参照胎盘的原则处理,院感科和医务科共同处理比较稳妥,院感科是管理医疗废物的,应告诉家属国家的相关 ...

其实我自己还是比较认同“一个和尚有水喝,二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古老寓言所提示的深刻道理,有些事一个部门能做好时,没必要牵涉太多,现在的行政效率,一点小事可能会扯出你意想不到的后果,反正我自己总是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也想办法摆平,实在摆不平时找自己主管头儿商量,听听他的意见更做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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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昊love无限 发表于 2012-4-19 20:41
我不同意说是截肢是否给患者需要医务科同意,我觉得必须经过院感科同意,因为按照规定,截肢属于医疗废物, ...

同意昊love无限 老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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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还以为病人索取截肢何用之有?一路读来终明原委,上述回复老师正确性观点做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此外,尽量向他(她)们宣传关于“这方面院感控制管理知识”,避免感染传播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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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刚刚听过中国CDC张流波研究员的一堂课,谈及废弃物管理,他的原话是:“切除的器官、组织不可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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