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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2379472 发表于 2012-3-30 12:00
弱弱问一声:“生活垃圾与医废之间距离要5米以上”这是哪里规定的,因为我们医院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就建 ...
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
(一)选址应当距食品加工区10米以上。因条件限制选址靠近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和医疗区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
这是上海市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这边卫监的说至少5米,我查过了国家的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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