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72|回复: 16

[讨论] 对付医闹可配钢叉催泪弹攻击性装备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东莞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118宗,接近总数的1/6。三年来,全市正在运营的各级各类医院基本上都受到过“医闹”事件的冲击。

  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这个东莞市政府出台的规定曾引起众多网友非议。东莞市卫生局方面日前对此明确回应称,该局赞成和支持这一规定此举是为对付不法分子。对此,医院方面普遍表示欢迎。但有市民认为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患者弱,没必要这样把医院建成“堡垒”。

  市民:要将医院建成堡垒?

  上月,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此外,医院还可设立警务室,由辖区派出所派驻民警协助调处医患矛盾纠纷。

  该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热议。其中以反对声居多。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让医院的保安配备攻击性装备,这是要将医院建成“堡垒”吗?“这样做可能会将一些患者正常的诉求也给压制下去”。

  卫生局:装备是为对付不法分子

  面对公众的反对声音,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回应说:“我们对于这个文件是赞成的。出台这个文件基于一个背景去年‘8.16’长安医院事件,一名男子先后将该院两名医生砍伤。所以有必要对医院的正常秩序采取一些措施。这样一来可以保护其他患者来医院就诊的安全,其次也可以给医生一个安全工作环境。”对于医院配备攻击性的装备,这名负责人解释,配备这些装备是因为医院本身也是公共场所,所以安保配备与工厂、商场的要求是一样的。配备这些装备并不是为了对付患者,而是为了对付不法分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商场都能配备,医院为什么不可以,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关枪.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是给医闹逼得不得不采取的方法!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消息都会觉得挺心痛的,如果医患关系都发展到如此地步,还有谁能来当这个医生?而医生的职业是其他职业所能替代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赞同这个措施,保护自己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患关系真令人担心!国家政策的导向很重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有些人就是无理取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2-3-10 17:23 编辑

回复1#“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
      东莞市政府有严重问题,不负责任。执法部门干什么去啦?按照东莞市政府的思路,卫生系统可以自己管自己了.......下一步,就可以成立卫生部直接领导下的公安局、派出所。
     我们这个地区,一个时期医闹的也挺凶,有一次,追着医生打,派出所一次抓进7个医闹,按照妨碍公务罪,每人判3年刑。国家有法律,为什么不执行?政府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东莞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118宗,接近总数的1/6.
平均一年40起,基本是每周一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医闹的问题,前2天,我们医院急诊室来了个已死亡的病人,为了人道,我们还是给他进行了抢救。可是来了第二波亲友时,正好医生要和家属谈话,那时候都已经抢救了40多分钟了。可是后面来的这些人,不问青红皂白就打人,后面去帮忙的医生也被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风气为何会都沦落到了这种地步?医生救人不感谢也就罢了,连事情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这拳头如何能挥得出去?可悲啊!后来抢救费用都还不愿意付。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凌峰:医生岗位神圣不可侵犯 医院治安条例将出台

    凌锋:政协在前两年一直做的加大对医闹整治力度的提案。我们2010年做了一个重点提案。得到了**、李克强、孟建柱同志的批示。目前公安部三局有一个处一直在与医管局的安全卫生监管处协商,很快就要对医院治安采取措施。公安部会出台专门的医院治安管理条例或措施,估计三月之内。
    我们做这项工作,不是单纯的为了保护医生护士的安全,最重要的是保护广大患者的安全。因为广大患者是要靠医生护士去治疗的。哨兵的岗位前写着“神圣不可侵犯”,我们医生护士面前也要写上“医生岗位神圣不可侵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加强整治刻不容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样的消息觉得很可悲和心痛,医患关系发展到如此地步,谁之责?还有谁敢来当这个医生?很多医生都说决不让他们的子女以后从事医生这个职业,又辛苦又不被理解,有时还存在人生安全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对付医闹可配钢叉催泪弹攻击性装备

这与当年的院长给医护人员发钢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这是行政命令,效力颇高、影响颇广;其次这种装备不仅限于防护而且可以进攻;最后也是此举最为不妥的是政府不但没有为纳税人很好的服务,反而激化他们间的矛盾,这是不做为?还是胡做非为?自待后人评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27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mickeypank 发表于 2012-3-11 23:09
这与当年的院长给医护人员发钢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首先这是行政命令,效力颇高、影响颇广;其次这种装备不仅 ...

看来应该配备,安全第一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