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2-17 16:11
02-17 16:10
01-07 16:18
01-06 15:55
01-02 17:30
查看: 3468|回复: 20

胎盘的处理需要进行乙肝检验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1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2-2-10 11:49 编辑

我在一处资料上发现:产妇娩出的胎盘应本人及家属的要求,在确定产妇乙肝三系为阴性时,家属在病例上签名后才能给他们。否则,应焚烧。是这样吗?我们医院只要本人及家属要,在病历上签字后就给他们了。这样做规范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字打错了,应该是“在确定产妇乙肝三系为阴性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这个要求吧。孕妇产前都是要做检查的,产前检查乙肝标志物阴性,产后胎盘会出现阳性吗?不合常理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是乙肝检查正常的,家属要求带走的,在病历上签字可以带走,否则一律按医疗垃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家属签字后带走。我个人觉得阳性的至少应该按医疗废物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如果产妇有血源性感染疾病,胎盘应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如果产妇无血源性感染疾病只要本人及家属要,签字后就给他们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说得对,我们医院也是家属签字后带走,无论产妇是否有血源性感染疾病,看来有必要跟妇产科及手术室护士长沟通沟通,将血源性感染疾病产妇的胎盘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以杜绝感染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血源性传染病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否则应该签字后交给产妇家属自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做法正确,应该这样做,只有阴性才可以经家属签字后交家属处理,阳性则按医疗废物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2-10 13:07:09 |只看该作者
是的,如果产妇有血源性感染疾病,胎盘应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

沧海一粟 老师讲得很道理,关于这一点我们医院也没有执行好,有机会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尽早改进!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政法发〔2005〕123号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看看你这个文件,你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应该按医疗废物处理,不能给你个人带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乙肝检查正常的,家属要求带走的,在病历上签字可以带走,否则一律按医疗垃圾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产科分娩前要查输血六项,即甲肝、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还有肝功能六项,血播疾病不仅仅是乙肝。不过好像产妇要胎盘的并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胎盘的处理是有规定的,如果各项化验是阴性的,产妇想要的可以带走,如果产妇检查有血液传播疾病的,胎盘可按医疗废物处理,是病理性的,做好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已经好多年按规定执行:产妇没有血源性感染疾病,在病历上签字后,胎盘可以带走,否则,胎盘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2-2-10 13:07
是的,如果产妇有血源性感染疾病,胎盘应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

有血源性疾病的胎盘不是按病理性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可以吗吗?如果没有血源性疾病的胎盘而且家属不要应按病理性的分类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胎盘的处理是有规定的,如果各项化验是阴性的,产妇想要的可以带走,如果产妇检查有血液传播疾病的,胎盘可按医疗废物处理,是病理性的,做好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0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产前都要对胎盘的处置进行宣教,同时签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如产妇无传染病,如产妇愿意,可以将胎盘交由产妇处置,如产妇有传染病,则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一般和产妇及家属沟通好,都能处理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