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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2-2-7 21:4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按理说这些文件的起草、审核要通过感染管理委员会,但实际上还是感染管理科在主导,通过只是形式而已,所以 ...
发表于 2012-2-7 22:54:22 |只看该作者 通过院感科下发的文件有通用的、考核的、涉及临床业务的必须通过相关科室,以管委会或ISO900文件形式下发,具有院内标准作用,事先讨论充分,发出后,不管他们当初是否认真审核过,只要有相关审核人员签名,即视为双方认可,违规时衡量的准则。 所以内容要准备充分的,形式是必须要走的,备案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一旦翻旧账,是有据可查的。
金陵 发表于 2012-2-7 21:41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个人认为:下发的国家规范性文件、制度、标准等可以不再需要院感委员会讨论批准,直接就可发到各科室。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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